不作就不会死,
这位孙同学,还是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不过,
他心里没有丝毫同情,
赌狗,
不配让人同情。
当他转身的时候,空中传来一道如鬼厉般的咆哮:
“还敢消费我?我要你一起死!”
噗~~~
一声巨响!
鲜血四溅,
如玫瑰花般绽放,
浓郁的血腥气味,
弥漫着四周。
时间似乎禁止,过了一小会儿。
酸腐之气,
瞬间盖过那股浓郁的血腥味,呕吐声宛若动听的交响曲,此起彼伏。
“谁?”
当徐哲踏步离开时,步伐一僵,他扭头望去,在所有围观群众都在弯腰呕吐时,有一人,穿着黑色皮衣,从地上那两滩血沫之中,带走了什么东西。
人影
一闪即逝,
徐哲相信这不是错觉,他晃了晃脑袋,淡笑自语:“这年头什么神神鬼鬼都跑出来。
谁是谁,关我屁事,再不回家收被单,真的会被淋湿了。”
徐哲想了想,在收被单与那个神秘人之间,他觉得还是得赶紧回家收被单,否则晚上会没被子盖,这天气忽冷忽热的容易着凉。
当他离开时,一个大夏天穿着皮衣皮裤的神经病,站在徐哲刚刚驻留的地方,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久久未曾离去,嘴里嘟喃着:“他看到了?不像啊!”
………
回到家中,简单的洗漱一下,徐哲便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了。
然而,
一个小时过去了,
他目光呆滞的望着天花板,脸上的表情十分纠结。
“给我睡!”
“能不能有点出息?”
“你好歹也是身家千万的富二代!”
“这特么是什么破执念?”
“写了好几年,难道还不知道写小说死路一条吗!”
徐哲发现他低估了前任,这位前任不是一个没有梦想的咸鱼死宅男。
他其实是一个梦想的咸鱼死宅男。
百万成神!
这是接受了前任记忆带来的一个执念。
徐哲从记忆中得知,这位前任还是一个网络作家。
这几年来,他陆陆续续开了几十本新书,每次发书前,都拜过关二爷,发誓一定要写到一百万字。
但没有一本超过十万字,每本都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同原因,在还是幼苗期间,就不幸夭折。
目前这一本,已经达到20万字上架了。
虽然只有一两个读者,但他每天坚持4000字,不写完不睡觉!
百万字的作家,
渐渐成为他心里的一个执念。
“哎……”
徐哲深叹了一口气,他已经放弃抵抗了。
看着不远处电脑桌上面,闪烁灯光的笔记本电脑,他果断的起身,拿起笔记本就往客厅走去。
顺手从冰箱,拿了一瓶82年的冰镇可乐,一口闷完。
“这特么什么破名字?什么烂剧情?”
徐哲看着作家后台的书名与剧情内容,顿时感觉到脑壳疼,一股由内而生羞耻感袭来。
他强忍着书中内容带来的不适,便开始自己的写作大业。
………
又一个小时过去。
“这回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吧。”
一顿脸滚键盘的疯狂操作,在一个小时内,徐哲写完了4000字,看着屏幕上面的内容,他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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