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好烫。
两辈子加起来,迟欢的脸都没这么烫过,一双小眼睛里冒着滚烫的火苗。
啊!
羞死人了啊!
脚趾头,她就摸摸脚趾头可以吗?只摸脚趾头!
迟欢一只小手捂着脸,摸男人的脚趾头,摸着摸着就往上,当摸到一个窟窿时,“王八蛋!彻彻底底的王八蛋!”
哪里是没事!
窟窿里里外外都有血迹,而且还是干了的那种
如果不摸的话,光是肉眼看过去,只会觉得是狼身上的血,而不是人身上里流出来的!
还真是被骗了。
薛江城就是个大骗子。
迟欢气着,好想揍这个臭男人几拳,可是又舍不得。
舍不得是一码事。
眼下先看看伤口有多大,迟欢小手一用力就撤下了男人宽松长裤上面的窟窿,才发现伤口好长好深,从小腿往上
甚至膝盖。
嘶——
把男人膝盖以下的长裤部分都撒了。
迟欢撕了自个的袖口,先擦了一遍又一遍,“哪里有水呀。”
没水的话,怎么清理伤口呢?
迟欢上辈子进过几次山里,知道这山腰处有一道山泉流,也不知道这辈子山泉流还存在吗?
顺着这个方向。
应该不远,迟欢把小布包给留了下来,取了个小火把,再带上大砍刀,布条
乌漆墨黑,伸手不见五指。
迟欢拿着小火把,往前一照,小腿才敢踩着顺着往上走。
哗啦啦——
很细微的流水声。
迟欢耳朵一竖,果然这辈子山泉流还存在,只是听着声音,好像要比上辈子小多了。
蹲了蹲。
迟欢用手一探,有一条小小的山泉流就在山道的右侧,如果不趴开几丛矮树的话,肯定不会发现。还好她个头小,眼睛尖,沾湿了布条,再用大叶面弄成了个能装水的漏斗,把底部用另一面大叶给死死地塞住。
迟欢往回小跑。
臭男人!
要撑住,千万别被母狼给活活
干死!
迟欢小脑瓜乱想,跑的也快了起来,一眨眼的功夫!
“呼呼!”
迟欢喘着气,手抖了下,拿起旁边的碎布沾着泉水擦了起来,再小心翼翼地用布条包扎好男人的腿。
好累呀!
“薛江城”
迟欢浑身上下软绵绵地,好像没有力气了一样,“你救了我一命,我现在还你了。”
一命抵一命。
两者之间本来就不一样。
迟欢非要当真,还非较真起来,“以后,你可不能拿这个筹码跟我要什么。”
再说了,她本来就没什么能给这个臭男人的。
如果说非要给的话。
迟欢觉得自个除了这条命,还值点钱外,还真没什么可以给的了。
或许是——
真的好累了。
迟欢倒头就呼呼大睡起来。
没注意到靠在树下的男人缓缓地睁开了眼睛,那双深色的眼瞳里滚动着流光,筹码
他要的从来都不是筹码。
男人侧头,英俊的一趟糊涂的脸上,终于是露出了一丝的笑,“真是个小傻瓜。”
夜色越浓,月光无限美,林子里一片柔光。
在柔光中,两道一大一小的身影依偎在了一起,上辈子从来没有过的画面,这辈子似乎重叠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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