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这种事,最讨厌干了。(第2/2页)  混世公子逍遥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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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芸荆眉目微动,细细想来。兴,皇帝要大修水利,动用很多的劳工,即便是塘国盛世,也一样有卖儿卖女吃不起饭无家可归的平民百姓,城中富人多奢侈,可大多数百姓真的穷苦。

    亡就更不用说了,如今的古青国就是真实写照,国家四分五裂,住在城外的百姓更是过的不如蝼蚁。

    之所以入城要收钱,是因为城外多山贼多强盗出没,住在城内安全,而住在城外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人来抢劫。

    “能有什么见解!兴亡那是皇帝的事,我一个平头百姓,门前挂的是塘还是古青,有关系吗,该征兵打仗的都得去,换了谁统治都是自己种地自己吃,皇帝再残暴也有活的舒服的子民,皇帝再爱民,也有过的不好的子民。关心国事作甚?我只想关心一下家事,比如眼下的杨家,老爷子说希望我娶了你,如果不是你那好弟弟突然回来,我们应该已经在拜堂成亲了。”

    孙清远一番长篇大论的胡言乱语,脸上不羞不躁。

    他做为一个思想开放的灵魂,自然不会顾及皇帝的颜面,什么天子,什么真龙之身,他就是能活万年的王八,那也不关咱的事。

    杨芸荆这个受到封建思想的女子,自然对孙清远所言的皇帝之事很忌讳,若是在通安县这么说,指不定就被有心之人告到了衙门,然后就是某时某刻的问斩了。

    可即便如此,杨芸荆觉得孙清远的某些话也有道理,最起码的,自食其力肯定是对的。

    再想起孙清远说道成亲之事,杨芸荆的脸色顿时红了一些,可也并未离去。某一刻,只轻声问了一句:“我爹是不是把真气全部传给了你,并帮你打通了经脉。”

    “你都知道了啊!原本还想瞒着你们的。知道也就知道了吧,也是因为如此,我才在两天的纠结之后决定留在杨家。”

    “这么说,你原本并不想在杨府久留了?若是不想,公子便将荷包还我,何时想走,杨芸荆也不会强留。”

    “也不对,原本是想在杨府久留的,毕竟你人长得不错,虽然有时候冷漠了点。当初想的是美人跟财富双收,然后我就轻轻松松的成了人生赢家,有家室也有钱跟产业,那样的日子多么轻松自如,潇洒自在。”

    话至一半,孙清远悠悠一叹,“现在好了,你那好弟弟啊!没了钱,我不就成了收拾烂摊子的人了嘛,这种事,其实我这种励志做一个坏人的无耻之徒最讨厌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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