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六章 战利品(第1/2页)  强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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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战者”号是完全属于丁云毅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艘战舰。

    这艘装备强大的战舰,必然会在未来发出璀璨的光芒。

    当然,如何将其改头换面,让别人认不出来,足够张宪轩头疼的了。

    在“维京人”号上装载着大量荷兰人在台湾掠夺而来,正准备送往欧洲的财物,这些东西当然不再属于东印度公司了。

    同时,普特曼斯总督委托“维京人”号携带的私人财物,也让人大开眼界。

    这些同样是从台湾搜刮来的。仔细清点了下,金锭子,即所谓的金元宝有十二锭,总值超过一万两银子。小的金锞子三十三个,也在八千两银子上下。

    普特曼斯有个习惯,但凡财富累积到了一定程度,他就喜欢把其全部换成金子,然后再将其铸成金锭和金锞子,运回荷兰。

    除了这些金货,还有一批珠宝,器皿,价值也不低于一万两。

    张宪轩当海盗久了,大略算了一下。船上的货物和这些珠宝、器皿属于“赃物”,绝不可能按照原价出售,给那些专门收赃物的商人,只能按照原货物的三折出售,大约可以换到四万两银子左右。

    再算上那些金锭和金锞子,等于丁云毅生平第一次当海盗,便大有斩获,一次得了六万两银子。

    丁云毅想到满船的货物眨眼只能得到三成,未免大是心疼。可也没有办法,这些东西实在烫手,自己去变卖立刻就得暴露,惹来天大灾祸。而且现在自己缺钱,越早把东西变成现钱越好,只能咬咬牙交给那些黑心商人。

    按照之前和弟兄们的约定,三成分给弟兄们,两成留做“公共储蓄”,扣除这些,丁云毅手里便有了三万两银子可以掌握。

    这一次丁云毅这阵亡了四个兄弟,伤了六个,扣除抚恤银子和伤残金,再算上“维京人”号上的那些荷兰水手,每人可以分到一百多两银子,人人皆大欢喜。

    当海盗的确比当官兵来得更有前途。

    丁云毅当初募兵时穷得叮当响,只开出了二两银子一个月的饷银。这一百多两银子,可得这些当兵的卖上几年的命不吃不喝才能攒下。现在凭空得了那么多的银子,哪有不兴高采烈的?

    那些荷兰水手更是高兴。

    原本留下一条命就不错了,现在这个年轻头领丁云毅却一视同仁,也分给了他们银子,只觉得跟着中国人干果然大有前途。

    可惜到了现在他们还不知道,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个正经的朝廷命官......当海盗不过是他的“业余爱好”而已......

    张宪轩算了下,要把“维京人”号改头换面,变成全新的“挑战者”号,没有一大笔银子是断然不行的。

    丁云毅给他留下了几个金锞子,让他负责采办一些改装物品。自己则带着弟兄们“班师回朝”......

    波莱曼和那些荷兰水手都留在了“挑战者”号上,协助张宪轩完成工作。想来自己本来是一个尼德兰的军官,现在摇身一变,却成了个海盗,波莱曼只觉得不可思议。

    可有什么办法?自己一来打赌输给了丁云毅,不遵守承诺势必要遭到唾弃,就连水手们也不会再服自己。二来自己丢了普特曼斯总督的那么一大笔财富,就算回去了也势必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想来想去,和这些中国海盗混在一起成了自己唯一的出路。

    张宪轩的那条船原本是没有名字的,他觉得取个名字甚是威风,于是便命名为“跟随者”号,任命波莱曼为“跟随者”号船长。又分出一半的红夷水手和一半的中国水手充当“跟随者”号船员。

    现在,丁云毅已经有了两条正经的战船:

    “挑战者”号和“跟随者”号。

    张宪轩在无名小岛上忙着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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