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锈渍斑斑。鞋子也是一样。虽说有些鞋子放置的位置非常好,晒不到太阳也淋不到雨。但随着漫长的时间流过,构成鞋子本身的材料也会逐渐老化。因此,就算能够幸运地发现并获得一双完整的鞋子,也无法穿用太久。时间一长,很多狩猎者都只能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尽量延长脚上鞋子的寿命。
用绳子捆,用布条扎,都是相当普遍的办法。当然,也有人觉得,与其将一双烂得不能再烂得鞋子,好像一只棕子般地捆在脚上,还不如直接裹上一块结实的厚布来得划算。于是,就出现了很多用布片裹脚,代替鞋子功能的狩猎者。
这样的人很多。天翔的族群里,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如此。虽然这样一来行动不是很方便,却也总比光着脚走在破碎的瓦砾间要好得多。
“就是这样,用这些皮做几双鞋子。虽然数量不多,但总比没有强。”打定了主意的天翔,兴奋地抱起那捆比自己腰还粗的巨蝗皮,拖到了一个被人群围拢的火堆边。
尽管是在地下,可依然潮湿阴冷。剥下后就放在一边的蝗皮,也因此没有完全干透。虽然摸上去已经有些发硬,而整体多少还算柔软。就这样,一干族人在天翔的带领下,开始了一项新的工作——鞣皮。
古人鞣皮,需要硫黄等物品。这些东西天翔没有,也根本就弄不到。所以,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用自己拥有的材料,以最简便的方法,制造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燃烧的火堆边,有很多尚有余温的灰烬。用这种东西把蝗皮完全浸透,然后反复搓揉,使之保持柔软。反复多次,用灰烬将其中水份全部烘干。一块能够随意折叠,却又不失韧性的粗制蝗皮也就随之出现。
有了皮,制作鞋子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族中妇女与老人,很多都精于缝纫。在天翔几乎是手把手的教导下,第一双蝗皮鞋也终于问世。缝制鞋子的行动也出现了第一次高潮。
女人们的手很巧,针脚边也很细密。虽说在鞋子的外观上,处理得不是很理想。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她们手工制作出来的第一双皮鞋。最重要的是,它能穿,而且很牢固。
应该承认,这是一双很不错的皮鞋。虽然,样子有些难看。
一张巨蝗皮,三十二双皮鞋。这是忙碌两天后的全部成果。
虽然只有区区三十二双,却也足以使整个族群感到沸腾。毕竟,拥有一双牢固轻便的鞋子,就意味着自己的脚少受点罪。
“把这些鞋子分发下去。”这是战风的主意,同时也被刘睿所赞成。东西造出来,本来就是要用,不用的话,与废物有什么区别。
但是天翔却不这么认为。
“发是肯定要发,但是怎么发?发给哪些人?这其中必须有一个判断的标准。鞋子只有这么多,所有人都发当然不可能。如果处理不好,这不但不是一件好事,反而会给族群带来新的矛盾。到了那个时候,想要再收拾,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仔细思索一番后,天翔最终打定了主意。
“一个月后,我们将举行一次负重长跑比赛。路线就和现在的训练场地完全一致。首先跑到终点的前三十二个人,将获得每人一双鞋子的奖励。”
自从消息公布那天起,整个族群开始掀起了一场疯狂的争夺浪潮。除了授课外的所有空余时间,全部都被族人们用来训练自己的负重奔跑能力。除了被规定不能参加训练的老人外,每一个人都在背着一大堆沉重的东西奔跑。所有的人都在给自己打气,给自己加油。那种狂热的劲头,就连天翔自己看了也觉得吃惊。
“有竞争才会有动力,有奖励才会有活力。”
这是古人书中的一句话,也只是到了今天,天翔才总算是明白其中的奥秘。
一个月后,比赛如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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