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她用高冷的外表掩饰住,轻易别人发现不了罢了。
曾经,他就在食堂见到过一次,她和她的闺蜜一起去食堂吃饭,当时,她没有发现,自己就坐在他们的身后,她们一边吃,一边聊天,她的闺蜜讲了一个笑话,顿时惹得几人哈哈大笑,李曦妍正在喝汤,一不小心呛进了气管了。
“咳咳咳咳~”咳嗽个不停,一张漂亮的小脸蛋都咳得变红了,当时,他见了有些担心,恨不得自己能够走过去帮她拍一拍背,能够让她好受一些,但是最后他没有过去,且不说他早在大二上学期的时候,就拒绝了她的表白,后来两人再见面总会感觉十分的尴尬,基本上装作互相不认识对方,也没有说过什么话。
“我找你有事。”毛格伟言简意赅。
刘芳华更加惊讶,用手指反指着自己,“你找我有事?”他们之间,完全八竿子打不着,他能够找她什么事?抓了抓脑袋,努力地想,但怎么想都想不出来。
毛格伟点头,相较于心机重、成熟知性的女生,他更喜欢的是那种简单、单纯的女生,可是现在的社会早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的社会男女生手碰一下都会脸红害羞,而现在的社会,男女生在大街上当着大庭广众拉手、搂腰,甚至是亲吻,都算不了什么,也不会有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先上车后补票,未婚先孕的也早不是什么新鲜事,综其种种,现在的社会较以前不知开放了多少倍,他想在如今的社会找一个单纯的女生做女朋友,怕是比买彩票还难吧。
不过,眼前这一个,倒是给他感觉还好,至少她一个女学生,比踏入社会的那些拜金女要单纯得多,不如就她吧。
当年,他心里一直留下了一个遗憾,就是没有主动地向自己心动的女生表明心迹,而且,在她主动向自己表白的时候,他以种种理由拒绝了她。
其实,他心里最深处想表达的不是那个意思,他对李曦妍也是有意思的,只不过那个时候没有条件,也没有资格让他去谈情说爱,所以他才拒绝了她,如果没有那些不得已的苦衷,他是不会拒绝一个不嫌弃他家庭条件差,只是单纯的喜欢他的女生的。
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一个女生,能够比得上曾经的李曦妍了吧。
也不会再有一个女生,不在意他的条件和能力种种,只是因为喜欢他,而愿意跟他在一起。
毛格伟盯着女孩儿那双好奇和诧异的大眼睛,在她莫名其妙的目光中轻轻地点了下自己的头,几不可见,但刘芳华看见了,“什么事?”
毛格伟瞥了一眼跟她一起的同学,对她说道:“我看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单独说吧。”
记得当初李曦妍也是将他堵在回宿舍的小路上,单独跟他表白的,根据他经历过的类似的经历来看,向另一方表白这事儿,围观的人不宜太多,最好只有当事人双方,这样就算是发生些什么意外,譬如另一方没有接受自己的表白,也不至于太尴尬。
如果太多人在现场,会影响到他们谈话的内容,而且那么私密的事情,不适合让很多人知道,等到他们确定了关系之后,再告诉给他人或许会更好。
他虽然是个混社会的,但怎么说也是读过大学的,大众不是经常说,最怕贼有文化嘛,没错,他就是一个有文化的混混,比那些只知道打架、收保护费的流氓要更加让警察头疼,抛开混混两个字,他还是一个文化人。
作为一个文化人,这些基本的换位思考还是要的,他一个流氓混混可以无所谓,但刘芳华是一个女学生,她身边还跟着她同学,如果让她的同学知道,刘芳华跟他这个流氓混混在一起,说不定会传到她的学校去。
这样,会让刘芳华在学校里难做,遇到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当着她同学的面向她坦白,绝对不是绅士该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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