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7章 当年(第1/2页)  明明说好不相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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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伸手去拿柯远霆手里的链子,他忽然又收起来了,十分严肃地看着我,“青青,我不管你对陆朝歌有着多么深的感情,但请你要分清楚是非。他即便不是坏人,但也与那村子毒贩死亡有着必然联系,你懂我的意思吗?”

    “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我讪讪收回手,苦涩地笑了笑,“我很早之前就跟你说过,朝歌做事从来不会跟我讲,我对他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但我坚信他不是个坏人,请你一定要把这事儿调查清楚。”

    一个能对敬老爱幼,甚至对流浪的猫狗都生出怜悯的人,他能坏到哪里去?所以不管柯远霆手里的证据如何真实,我都不会相信陆朝歌跟那些自杀的毒贩有瓜葛。

    但……

    我又望向了那一片看起来很诡异的废城,心里隐隐不安。十多年了,柯远霆都一直在跟踪这个案子,他身为魔都刑警大队长,肯定不会空穴来风。

    再则,这星型吊坠确实是最直接的证据,因为自从我给陆朝歌戴上那链子过后他就从来没有取下来过。居然出现在那个村子,能说明什么呢?

    朝歌,你身上到底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呢?这么多年过去,我好像越来越不了解你了。

    我垂下眼帘,重重叹了一声道:“柯队长,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因为我是朝歌的女人,想要从我这儿得到一点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他摇摇头汲了一口茶,若有所思地睨我一眼道:“当然不是,你与我而言,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嗯?”

    “十年前,我因为调查这宗案子去了南城一趟,却没有想到那儿藏龙卧虎。除了小小年纪就名震南城的朝爵之外,还有一个神秘的大佬藏匿在那里。”

    “……神秘大佬?”我一愣,不太明白他说的是谁。

    陆朝歌成名很早是南城市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儿,当时他是青少年的年纪,却有着成人的智商,在那个迅猛发展的城市里叱咤风云游刃有余。

    因为他,我跟着名声鹊起,但却不是好名声。他是地下圈子人仰慕的朝爵大公子,或者爵爷。

    而我,坊间传言我是他的马子,一个手段毒辣的太妹,还有人说我是婊子,总之都不太好听。但我无所谓,那个时候的我眼里只有陆朝歌,容不下第二个人。

    女人卑微到尘埃里的时候,真的没有自我,更何况那时候我才十三四岁,正是青春懵懂时。

    那时候的我们活在众星捧月中,所以我压根没有关注过别人。陆朝歌不就是南城独一无二的大佬么?那会儿即便是好几十岁的老混混,看到他也必须是一句恭恭敬敬的“爵爷”。

    所以我好奇,什么时候又冒出个神秘大佬?

    柯远霆没有跟我解释这个大佬是谁,他又继续道:“那是个冬天,是我刚晋升刑警大队长时,雄心勃勃却差点儿沉稳,并没有把南城想象得那么复杂。所以一去到南城我就栽了,被黑道的人暗杀,最后重伤逃了出来。”

    “啊?”

    讲到这里时,柯远霆又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眸子里透着追忆,甚至还有些许淡淡的恐惧在眼底荡漾,估摸当年那一幕对他来说是永远的阴影。

    他迟疑了许久,又道:“我逃到了你们南城的旧城区公园那儿就倒下了,全身上下血肉模糊,我都弄不清楚到底伤那儿了,只觉得死亡离我很近,那时我想我肯定会死。”

    旧城区……公园……难道是当年我救过的那个人?

    我惊愕地看着柯远霆,仔仔细细把他打量了一番,还是不太确定。因为那时候天色入暮,我根本瞧不清楚他的样子。我只记得当时我戳了戳他,他忽然掀开眸子跟我讲了一句话。

    “可能是老天爷不忍心让我死去,所以派了一个女孩过来救我。我想她是很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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