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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戬柳屯街上的那个女同学初中时学习很好,非常棒,头一年考学就考上了新阳县三中;程戬也在同一年考上了县一中。三年后,两人都阴差阳错地上了新阳农机学校,居然又是同一专业同一班。二人偶然遇到一起,四目相对——咦!这不是某某某么?!

    “程戬,你也上农机学校了?”那女孩兴奋地惊呼道。

    程戬当然也很惊喜,高兴。毕竟那女孩家离自己家很近,而且初中时又是同班同学;经过三年高中,又都上了同一学校同一班级,这种缘份也是很少见的。程戬比她早一天报到,已熟知报到的所有流程。于是就主动帮助她到各个科室排队报到。

    当时送这个女同学去上学的是她哥哥——一个敦厚c实诚c也很有能力与实力的人。他见了程戬就亲切地叫兄弟,新阳当地称呼兄弟,其实是对弟弟的一种土叫法,音节读作xi一ngni,这样比称呼弟弟更显亲切感,更拉近两人的距离。程戬也和他说了不少话。

    现在的程戬已是今非昔比,与初中毕业时判若两人。经过宫晓两年多的料理c打磨,整个人也神采奕奕了;而且个子比初中时更猛了;长得也比先前胖了。他虽然天生长得黑,但宫晓为了遮掩他的缺点,就特意给他买白色的上衣,这样也衬托得他白皙加秀气起来。整个人看上去精神抖擞,意气风发,风度翩翩,丰神器宇。哪像他上初中时邋邋遢遢c不修边幅的脏兮兮放荡不羁形象。上初中时,程戬难得洗上一次衣服。纵是洗,也是马虎潦草,敷衍塞责。把脱下的脏衣服往水里一摁,倒些洗衣粉,随便那么搓揉几下,来回晃荡晃荡,就完事大吉。快得别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完成洗衣过程的。同学们都以为他只是把脏衣服过了一下水,做了个样子而已;也嘲笑并惊奇于他超高速的洗衣过程。

    当然,他洗出的衣服,自是说脏不脏,说净不净,老是一副灰不溜秋的样子。别人都认为他的衣服没洗,只有他自己认为洗干净了。不管别人怎么认为,反正他认为自己的衣服已经非常干净了。就很得瑟甚至是心安理得地穿在身上;那时同学们都不敢恭维他的洗衣质量和装束打扮。但他和宫晓交往后就不一样了。宫晓比他娘还厉害,每星期逼着他换衣服,而且还要求他每星期至少换两次内衣。

    宫晓还把他的脏衣服洗的得白里透亮,干干净净,一看就清新洁净,给人舒畅顺眼的感觉。宫晓给他买的衣服虽非名牌,但质量绝对顶呱呱,样式还新颖,做工精细,穿在身上更衬托得他俊逸潇洒,文质彬彬,特像个知识型的酷男。

    难怪那个女同学乍一见程戬,险些没认出他来;更惊奇于他的巨大变化。

    那女孩刚开始也确实想和程戬发展成恋爱关系,但后来看到有两个新阳师范大学的超级大美女经常来学校找程戬,就知道自己不是他的菜。于是渐渐疏远他,和另外一个追求她的c也是柳屯镇某村的同校学生谈起了恋爱。

    但程戬和那女孩的关系仍是很友好。虽然各有各的精神享受,但程戬仍是很主动很热情地和她说话,正常交往。问她有没有事需要他帮忙的;每次星期天回老家,程戬都问那女孩回不回去,如果回去就一起坐车回家。回来的时候,程戬也到那女孩家叫上她一起回学校。

    所以那女孩家的人都认识程戬,也都理所当然地认为程戬必定是他们家未来的姑爷;对他自是格外的热情亲切。那女孩的妈妈看程戬的眼神也非比寻常,是那种有着母性的无限温柔c慈祥的目光盯着他。说白了,就是那种丈母娘看女婿的眼神。

    程戬的父母也很高兴他们的交往。人家的家境不知要比程戬家强上几多倍。老爸是县政府的干部,几个哥姐都有着体面的工作;是柳屯街上的大户人家,更是有头有脸的门第。程戬家算什么?祖宗八辈务农,而且还在贫农的行列。他爸只是一个补鞋修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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