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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一章除害

    千财万财,都不如发国难财。

    那些途径地方,甚至就是在地方征集和购买的物资,都是前线急用的,这个难道地方的官员就不懂吗?

    懂,他们当然懂…

    可是前线的战事再大,难道还能比他们发财大?

    大不了就是前线战败,国家在赔一笔款子给日本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国家赔款也赔不到他们身上去。

    在赔款的过程中,政fu要是财力不济,说不定他们还能趁此捞上一笔,过去的诸多赔款中他们不就是那么干的吗?

    而且前段时间政fu不断的减税,减这税,免那税的…

    你要只是减免一些杂税也就算了,可你居然连农税和厘金也给减了…

    拜托,那是能减的吗?!

    你这一减到不要紧,我们的油水到哪捞去?

    要知道在过往,可就是农税和厘金上面的油水最多,至少随便欺点上瞒点下,大笔大笔的好处就入了腰包。

    可现在农税和厘金,还有许多的杂税都给免了,不说油水了,就连衙门里许多人的饭碗都给砸了。

    要知道在往年地方可以借口粮食质量不好,而任意敲诈勒索,而且田赋可以用钱交纳,经手官员就任意把钱价压低。譬如说市价二千文合一两银子,他可以定为二千四百文合一两。田赋上缴有一定数量,通常缴到八成就算完成了任务。如果有水灾、旱灾,明明收成是八成,可以报五成,农民实际田赋不少缴。多收的银粮都到州、县官和下面的人的腰包里。此外,人们打官司也是州、县官索诈的好机会。

    可现在,农税没了,他们也就不能在粮食上面做文章。

    一般的官司也不是有衙门,由县长来办理,而是交给了警察局和法院…

    到了这个地步,不贪?怎么弥补自己的损失!

    当然,这并不是说新政fu发给这些地方官员的钱就少了,弄得他们不得不贪。

    新政fu成立后,只要是到了县一级的,一个月三五百块银元还是很平常的。三五百块,在民初这个物价还不是很高的时代,置办一些奢侈品,甚至置办一辆汽车也够了。在奢侈点,置办三五十个黄花闺女其实也差不多了…

    然而…

    和前清发放的养廉银相比,这点钱就差的多了。

    养廉银…

    原本是清朝特有的官员之薪给制度。创建自1723年的该薪给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情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养廉银则达一万两。台湾总兵年俸67两,军事加给144两,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

    此外还有一些我们这个时代看起来不合法,然而在当时却很合法的额外收入…

    你就算给的工资再多,难道能有人家给的养廉银多?

    当然,也不可能全部的官员都只知道贪,同样,不知足的人也不可能会那么多。

    只不过官官相护和同流合污…

    一伙的人,当然要官官相护,可不是一伙的人,既然不能同流合污,那就只能把你按死在“河污”里了…

    现在的地方上也是这个情况,并不是说每个地方官员,都想从运往前线的物资里捞上一笔。然而官场黑暗,的确,能当官的未必都是聪明人,但是走哪都是一地傻子的情况,你也只能从后世的辫子戏里才能看到。

    何况他们就是真的干了什么,只要“官官相护”上面也未必会知晓。

    就如清朝乾隆年间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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