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的声音,恍若融化的金属化作瓢泼大雨,从天而降。
有人惨叫,有人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被撕成碎片,更多人则是连惨叫的胆量和力气都没有。
白小鹿瞪大眼睛,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二三十个正在追赶他的天狼赌坊看场,被子弹风暴逮了个正着,最多只穿了普通防弹衣的他们在密集的风暴肆虐下毫无半点抵抗之力,瞬间被扯得支离破碎,和更多为了一千个筹码的悬赏而追赶他的人一样,混合成了一条泥泞的血路。
“什么人这样凶狠?”
白小鹿目瞪口呆,“大庭广众,如此屠杀!”
密集的枪声持续了足足十秒钟才渐渐停息,至少有上百人惨死在子弹风暴之下,乱世人命如草芥,但这样的“收割”在墓碑镇却也不多见。
“金牙老大正在讲话——”
白小鹿听到有一个声音不满道,“谁让你们这样乱跑乱叫?”
先杀人,后质问,听那抱怨的意思,似乎还是躺在地上的残肢和尸块不对了。
“金牙老大!”
这个名字,激起了白小鹿心头的惊涛骇浪。
烈血荒原上有很多帮主,会长和老大。
但老大中的老大只有一个,那就是“花旗帮”的“金牙老大巴雷特”!
天狼赌坊,黑鬼帮,废铁帮,甚至“墓碑镇”或“铁花城”这样的势力,和金牙老大巴雷特的“花旗帮”比起来,就像是双头牛和三头变异巨蜥相比——根本没得比,后者打个喷嚏,就能把前者射得千疮百孔,好像眼前这样。
乱世之中,有枪就是草头王,据说花旗帮占据了一座设施完善的军事基地,别说一般的轻重火器,连重型装甲车和武装直升机都有,黄澄澄的子弹更是满坑满谷,自然成为烈血荒原的霸主。
或许是有些咯脚,踩着脸的大头皮靴稍稍挪动,移到男孩的胸口,白小鹿终于可以转头,果然看到肉市中央的空地上,停着一辆威风凛凛的装甲车,车轮上还沾染着斑斑血迹,大约是刚刚冲撞进来时压到了一些倒霉鬼。
刚刚的子弹风暴,就是从装甲车上射出来的,枪口兀自喷射着白烟,和尘埃混合在一起,像是迷离的血雾。
装甲车旁边,是两排神色冷峻,杀气腾腾的壮汉。
清一色制式防刺军靴,护膝和护腕,变色迷彩服,三级护甲加防弹背心,智能头盔、战术护目镜和手腕式微电脑作战系统,胸口和手臂上都贴着著名的“花旗”标志,煞有介事,比墓碑镇的匪帮强出百倍,乍一看,还真像是来自地底的正规军。
唯一和正规军不同的,是他们的头盔上没有佩戴“联盟”或者“协约”的标志,却是用油性笔端端正正画了四个大写的英文字母:
“MAGA!”
这是他们的战吼,亦是他们的誓言,所以花旗帮又叫“MAGA帮”或者“玛珈帮”,每当“MAGA”声在烈血荒原上飘荡时,最丧心病狂的悍匪,都免不了要瑟瑟发抖的。
“花旗帮到墓碑镇来干什么?”
白小鹿头昏脑涨地想,“他们拥有军事基地,非常富有,没必要来劫掠墓碑镇这样贫瘠的地方。”
“老大,蚊子都打死了,墓碑镇的人也都召集过来了,都在等着您一声令下!”
白小鹿看到,刚刚说话那人,竟然对踩着自己的铁塔点头哈腰,把一个扩音器双手捧了过来。
难道自己不小心撞到的人,就是烈血荒原上的“霸王”和“死神”,金牙老大巴雷特?
白小鹿觉得自己死到临头了。
却又不甘心这么稀里糊涂死去,不知哪儿生出勇气,朝上方望去。
透过黯淡如流浆的阳光,白小鹿首先看到一副寒光闪闪的大金牙,然后是一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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