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美国波城的时候,经常去海边,每次看见港湾里鳞次栉比的豪华游艇,还有那富丽堂皇的乡村别墅,心里就直感慨,总觉得美国人实在是太富足了,结果第一次在大街上看见白人乞丐的时候惊得下巴快掉了一地。
第一次看见乞丐是在波士顿的一个十字街口。一位白人老兄,中年模样,身上挂着块牌子,手里拿着饮料杯,趁红灯的机会,一辆车一辆车的要钱。刚开始我还以为是游行示威的呢,走近了才看清牌子上写的是“无家、饿、帮我”等字样,我当时心里确实很震撼。
后来在美国慢慢乞丐见多了,反倒见怪不怪了。在美国大城市这样的乞丐还是不少见的,我经常把美国见到的乞丐和国内的乞丐作对比,发现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一个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在美国,乞丐们一般都集聚在城市的中心地带,比如象波士顿的r或纽约曼哈顿的中央公园附近。据说美国法律规定了除了一些政府、金融机构门口百尺之内不许乞丐滞留外,无家可归者有自由露宿街头的权利,所以不少城市的中心地带反倒成了流浪者的乐园。在波士顿城区r的街心公园,就常见到三五成群的乞丐,或坐在公园的长凳上嗜睡发呆,或坐在路边放个饮料杯等待路人施舍,街心公园的对面就是波士顿市政府大楼。美国纽约的中央公园也被纽约人称之为无家可归者的天堂,就连首都华盛顿白宫前的长椅上也经常能看见衣衫褴褛的乞丐。这应该是美国独有的现象,在咱们伟大的祖国是难以想象的。你在首都广场周围见过乞丐吗?有估计也早被城管们抓住揍一顿给遣返了。
波士顿parksquare的一名女性乞丐,好自在。
美国乞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大多是中青年男性,很少看见女性乞丐,更不用说儿童或残疾人乞丐了。美国的社会福利不错,老年人或是儿童、残疾人都会得到政府的照顾。只有那些年轻力壮、身体健康的中青年,享受不到政府的照顾,又生性懒惰,不愿自食其力,结果就沦落在大街上,过着他们自认为无拘无束的生活。在国内你经常会看见儿童行乞,据说大多是被组织起来的。而在美国组织儿童行乞可是重罪,下半生得在大牢度过的。
美国的乞丐一般都还彬彬有礼,不会死缠烂打追着你要钱,更多的就是默默坐在路边放个饮料杯等待路人施舍。记得有一次嘟爸嘟妈在波士顿市中心的公园游玩,过来一个穿着皱巴西服的中年白人男子,冲着嘟爸嘟妈说了一大通。俺们听懂了,就是想要5毛钱。当时就想赶紧打发了他,嘟爸开始掏钱,可皮夹里没有零钱,只找到一张一块的,嘟爸就给了他,希望他拿了钱赶紧走人,别打扰嘟爸嘟妈观花赏景。这位美国丐哥一边道谢,一边从兜里摸出了2个r,找还了嘟爸5毛钱,一时真把嘟爸嘟妈看楞了。我晕,没想到在美国这乞丐也是“乞也有道”呢。
美国社会对乞丐一般都还比较宽容,有不少民间机构对这些无家可归者伸出援助之手。在波士顿的城区中心就有一个慈善机构,每天两次给这些无家可归的乞丐发放食品。因为工作的原因,嘟妈经常走过那栋大楼,常看见门口排着长长的等待食物的队伍。据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伯莱克市政府就发行了一种慈善券,代替现金散发给乞丐,这种慈善券可换食物、汽油票或支付洗衣费,但不能用来购烟酒,也不能当现金使用。
其实在美国因为有这些慈善机构和政府的援助,乞丐们除了要在大街上露宿外,基本上是衣食无忧的,不少乞丐行乞的目的只是想讨些零钱去买酒喝。看来他们早已悟出了人生的至高境界:来个一醉方休,呵呵。
除了大街上的乞丐外,在美国还有一种准乞丐,就是那些在地铁站台、过道处唱歌的歌手。
在波城的地铁站台上,经常会见到这些歌手。以前嘟爸嘟妈在美国波士顿上学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