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叫做哥伦布——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早些时候曾在意大利热那亚做过工,是个水手。
不同于其它水手,这厮相信地圆说,而且为人好面子大嘴巴,估计是某一天吹牛皮的时候吹过了传到了西班牙国王的耳朵里,所以他现在便出现在了这艘船上——以船长的身份。
“船长差不多该回去了吧?”
又是一个浪头击打在船头上,浪花飞溅,直接就把两人昂贵的皮靴子给浸了。大副犹豫地开口,语气多少有些飘摇不定,恰似这条在大海中风雨飘摇的船。
“回去?!”大副的话似乎挠到了哥伦布心中最敏感的那条神经,“我们代表的可是伟大的国王,西班牙的荣誉!不抵达印度,怎能回去?!”
是的,他们的目的地是东方——准确来说是东方的印度——那是葡萄牙鬼子们曾经踏足过的土地,他们原本一往无前,但如今他们已经精疲力尽,在大海上已经漫无目的地走了七十天了,别说是大陆,就连礁石都没见过几块。
“已经七十天了,我们到不了印度只能是一个遥远的理想回去吧——水手们都想家了。”
面对这种近乎绝望的局面,船上几乎所有人都屈服了,可哥伦布与他们不一样!他是一个爱面子胜过爱命的男人!这么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出失面子的事儿?——“我看谁敢!——敢扰乱我们的决心的,都应该丢尽海里喂鲨鱼!——不要让那些小人扰乱了心思!印度!我们的野望!它终将来到!”
话至激昂处,哥伦布一只脚都踩到船舷上了,他一手叉腰一手遥指前方,意气风发得像是当年刚刚打退法国人的大龄剩女圣女贞德。
“我说哥伦布啊——”大副突然走近了自己的船长,友善地搂搂他的肩,笑容和善一扫刚才的阴霾,“也不怕告诉你,包括我在内所有的船员都想要回去了——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如果你再不下令掉头的话,我们将会一起把你丢尽海里喂鲨鱼!”
“呃——”意气风发的哥伦布气势一滞脸色一边肩膀一缩,“咱咱打个商量行么?再走十二个小时再走十二个小时如果再没看到大陆,我们就回去,怎么样?”
“这才是我们的好船长嘛!”大副脸上笑容更甚,“大家都听到了吧?船长说了!再走十二个小时就回去!”
“好!”
“好哇!”
整齐的回答声从下甲板处传来,船还是那艘船,但船上的空气却已然变得鲜活起来。
“完了一切都完了”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哥伦布怎么都不能接受。他已经在甲板上苍白地跪了十一个小时。
“那是——那是——大陆?!”
有船员的高呼声响起,哥伦布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一连不敢置信,“你再说一遍,发现了什么?”
“大陆!船长!是大陆!”
“全速前进!我说什么来着?全速前进!”
哥伦布的船队来到了一处海湾。
哥伦布看着眼前的一切,口不能言,这实在是太奇妙了。
海湾的中间是一堆礁石,礁石的两边是两座沙滩,沙滩如雪一般白,或者说,这根本就是海边的雪地!
“来啊!大副!拿纸笔来!我要把这些东西都记录下来!”
“好的船长!”
大副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又屁颠屁颠地跑了回来,不知道的人根本猜不到这厮刚刚还准备把哥伦布丢尽海里。
羽毛笔吸满了墨水,哥伦布开始奋笔疾书。
——就在这一天,我们终于抵达了印度,一过来我就见到了两座雪白的沙滩,它们是那么的白!像雪一样,没有任何瑕疵!
哥伦布拿过纯铜的望远镜,开始仔细观望那两座沙滩。
——噢!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