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挑衅,绝对是挑衅。不过我大人有大量,懒得跟你斗。”
见李响没有动静,小偷竟然伸出食指指着李响,然后摆了摆手。意思不用解释,简单一句就是:你,不行。
靠,大男人的,说我怎样都可以,居然说我不行,这不是对男人的耻辱吗?李响实在想不到有如此大胆的小偷,好奇心一下子犹如沾了火油一般又燃油起来。
又一刻钟之后。
气喘吁吁的李响忽视了后面追着的群情激奋的人群,得意洋洋的看着一步之距的小偷,大笑:“这次看你怎样走。”
小偷这才有点惊慌,转过头来,看到李响身后跟着一大串人群,不由睁大了眼睛。
“嘻嘻,跑不了吧。”李响捏了捏五指,向前扑去。
“打死这小子。”身后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声音是那么的响亮,是那么的高昂,是那么的充满是那么的充满活力。
当然,忽视的是杀气。
“真可惜了,这样也没抓住那小偷。”李响摇了摇头:“心软了。”
李响虽然已经把小偷扑倒在地上,可是一路上碰撞也得罪了不少人,平素都是乖宝宝的市民看到李响如此嚣张蛮不讲理,激起了他们心中隐藏已久的愤怒,非要向他讨一个公道。
见李响扑倒地上,于是扫把、箩筐、萝卜、白菜、臭鸡蛋、烂布鞋都成了最好的攻击武器,把自己的愤怒化为超级大招,直接发功。
“救命啊。”一个达到一百三十八点五分贝的声音从被压倒在地上的小偷嘴里喊出来,声音是那么的悦耳,以至于李响认为自己在听着高贵的音乐剧。
身下的小偷,此刻却一脸的惊慌,看起来年纪并不大。脸上还带有几分红晕,眼睛很美,李响从来没有看到一个男人会长这么好看的一双眼睛。
小偷的鼻子不大,但长得却恰到好处,和红晕的脸,美丽的眼睛一起构成了一幅精美的画面。
李响一下子惊呆了。
“你跑不掉了。”李响隐约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缠绕,至于被压在身下的小偷什么时候离去,李响竟然不知道。
李响觉得事情颇有蹊跷,在街边冒充乞丐获得了几个铜板之后回到和任我行约好的客栈。
“李公子,你这是,你这是。”任我行都懒得说了,迅速的看了一下,见没人留意,才放心的把李响领进客栈。
“和人掐架了?真打?”任我行眼里透出几分精彩。
“嗯。”李响无奈的看着满身烂菜臭鸡蛋。
“唉,没看到,真可惜。”任我行精彩的眼睛瞬间恢复成死鱼一般,李响肯定他是演戏出身,而且曾经得过奥斯卡金像奖。
待李响泡了一个热水澡,然后两人狠狠的吃了一顿,折腾了半宿,就已经到了夜里。李响这才穿好夜行衣,偷偷摸摸出了客栈,往白天早已经看好的洪氏老窝摸去。
然而好运却偏偏爱上了李响,等李响来到洪氏老窝不远,竟然遇到了同行。怎么就知道是同行?我靠,哪有人不走正门专门爬墙的?哪有人穿衣服还包脸的?
出门不看时辰的后果啊。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说不定有人牵制还是一个好机会呢?
同行身材瘦小——跟小偷一个职业——爬墙的除了采花大盗之外,身材多半是不高大,只见同行在洪氏庄园边上貌似专业走了一圈,然后才来到其中一处地方。思量了片刻,同行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不用看,肯定是职业的工具,吃饭的家伙。
问李响怎么知道,我靠,我怀里就揣着就是这东西,难道还不知道吗?
同行很显然是一个新手,鹰爪扔了几次都没有扔上墙,动作怎么就这么慢啊,有点像慢镜头,李响有点着急,时间值千金不等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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