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女人张宝同
人是有依赖性的。天籁小说当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呆在一起成了习惯,然后再突然离开,就会在心里造成一种若有所失的失落感。一连几天,兰兰都觉得好空虚好寂寥好孤单好无聊,甚至失去了生活的目的和意义。她是王作家的佣人和管家,要全心全意地照顾他的生活。可是,他现在不在屋里了,她去照顾谁呢?
没得人照顾,她就没得事做了。所以,兰兰早上很晚才起床,起了床也没得做饭,随便吃了包方便面,然后坐在屋里呆。王作家在屋里,她一天要忙着给王作家和自己做饭,洗碗洗衣服,还要出去买菜买东西,有时为了改善生活,还要杀鸡。实在没得事做,她就过来给王作家按按摩。王作家整天坐在凳子上写书,背部和肩部老是酸痛,所以,每当他写上一两个小时,她就来到他的背后,给他捶捶背揉揉肩。她甚至还学会了拔火罐。每次王作家感到劳累时,她就让王作家在睡觉之前用热水冲澡,然后给他在背部拔火罐。拔过火罐,王作家就会一连轻松好几天。她喜欢为他做事,也喜欢在他面前做事,因为她晓得她每为他做一件事,就会在他心中增加一份感激。而且,她晓得他非常喜欢她。
只要他在屋里,她就有一种安定感,可以一边做着事,一边看着他,时不时还能说上几句话,听到一些欢笑声。即使他默不作声地在埋头写作,也会让她感到安心平静。可是,他不在屋,就让她老是有种空虚失落的感觉。好象他不在,这里就不象是一个家了。
这时,她想起应该给他买把椅子,因为坐在凳子上写作会对他的腰背不好。于是,她从沙起身,开始换衣服。她已经习惯了,只要一出门就得换衣服,要梳妆打扮,这是王作家对她的要求,因为他不想让别人瞧不起她。
实际上兰兰已经爱上了打扮,打扮能让小丑鸭变成白天鹅。她换上了那件淡绿色的连衣裙。可是,连衣裙的领部敞露着,让她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甚至可以看到微微隆起的部分。于是,她就把那只紫色艳丽的丝巾系在脖子上。然后,又换上了那双后跟很高的皮凉鞋,不穿袜子,因为这是城里人的时尚。
她出门时,太阳已经升到了半天空。春季的阳光十分明媚,亮得让人有些睁不开眼,但气温并不热,还时不时地有凉风从山间吹过。
顺着公路刚走上一会,一辆摩托车从后面开来,突然在她身边停下,差点撞上她。她吓了一跳,转身一看是光华。光华差不多和她是同龄人,因为花心好色,老是招惹人家老公不在家的年轻堂客,所以,在四村八乡的名声很臭。但光华这人穿着讲究,一身笔挺的西服,还扎着领带,皮鞋一尘不染,头啥时间都梳得光光溜溜,一点都不象别的乡下农民,穿戴邋遢,还没走近就能闻到一身的汗味。而且光华也不象乡下人那样粗糙,说话柔声柔气,见到别人不笑就不说话。所以,许多乡下女人都在暗中喜欢他。
见光华用一脸坏笑在看着她,而且,一只胳膊正搂在她的腰上,兰兰恼怒地骂道,“你这个死鬼,吓死我了。”
光华说,“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妖女,穿得这么漂亮,走起路来屁股一扭腰身一摆的,让我都看花眼了。”
兰兰甩开光华的胳膊,说,“你看哪个女人不花眼?”
光华笑着说,“不是漂亮鲜秀的女人,我胥光华连看都不看。”
不一会,豫先也骑着摩托车从大坡上下来了,见到兰兰就问,“去乡镇吧,我带你去。”
可光华却对豫先说,“你莫要先来后到,兰兰已是名花有主。”
豫先一听,便开车走了。
兰兰对光华说,“你胡说啥呢,让人家听着还以为我与你有么子关系。”
光华说,“我怕他把你带到哪个旅店,搞起你下不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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