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了一天,总算到了下班时间。叶子萱和好友马菲菲约了个地方,准备好好地吃上一顿。
“什么?你居然偶遇了高宇翔!还捡了对方的项链?”马菲菲刚刚还吃得好好的,一下子在惊讶之中吐得满地都是。
“要是我,就把这条项链当成传家宝,放在家里好生供着!”马菲菲满脸羡慕地说道,眼睛盯着那条精美的项链发着精光,犹如饿狼见到肉一样。
“马菲菲,你在想什么呢?这肯定是要还给人家的,说不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叶子萱义正言辞地拒绝了马菲菲的建议。
“不愧是子萱,二十一世纪拾金不昧的好青年!”马菲菲反倒有点不好意思了。
“话说,子萱,你真的打算放弃你的梦想了吗?我还不了解你吗,小时候你为了练歌把嗓子都给喊破了,不过最终还是获得了校园歌唱比赛的总冠军,因为这个你失眠了三天三夜了!”马菲菲转开了话题,很认真地问道。
“还有,你的日记,全都是当一名歌唱家。你的努力我都看在眼里,有次你为了加入学校声乐老师的乐团,足足在对方面前刷脸数十次,才感动了老师得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技巧。”马菲菲不愧是日常和叶子萱黏在一起的好闺蜜,似乎对方什么事情自己都知道。
“别说了”叶子萱日常笑呵呵的脸瞬间绷紧了起来。
“以我的容貌和身材,恐怕连天籁表演学院的门槛都过不了吧。况且,家里也承担不起巨昂的学费啊”恐怕后面才是叶子萱最在意的。
其实,现在的叶子萱只是寄居在自己的叔叔家里,她父母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因为车祸去世了。
叶子萱的叔叔是个老实人,但是叔叔的妻子似乎不是很待见自己,而叶子萱也不想增加叔叔的负担,所以选择了出去打工。
“可是,你唱的歌真的很好听,你的嗓音绝对是最独特的”马菲菲也不是不了解叶子萱的情况,但是不忍心她就这样子放弃自己的理想。
“别说了,我觉得这样子挺好的啊!好好享受美食吧,有你这个好姐妹天天陪着,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呀。”叶子萱强行挤出了笑容,一边把食物塞进去自己的嘴里。
“真好吃!我们下次再来吧,明天见!”叶子萱对马菲菲说道。
“嗯!明天见,回家记得注意安全啊!”马菲菲叮嘱道。
“梦想是什么?梦想只是虚幻的吧!”叶子萱的心好痛,小时候父母最喜欢听自己唱歌了,每次他们吵架,只要自己一唱歌,双方就会变得和睦起来。于是,叶子萱很小的时候,就致力于当一名歌唱家,能够给大家带来幸福。
叶子萱喜欢音乐,是因为觉得它有一种魔力。它能够抚平人们心灵的创伤,唱出人们心中的想法,表达难以传递的感情,平息愤怒的心情
“我回来啦!”叶子萱打了个招呼。
“哦,今天晚饭的碟子还没洗,你去洗洗吧!”说话的人正是叶子萱的婶婶。
“嗯。对了,今年妹妹打算报考天籁表演学院吗?”叶子萱问道。
“是呀,为了培养她,家里没少花钱,光是各种表演c声乐班,就把积蓄花得七七八八了。”叶子萱婶婶回答道。
“子萱啊,你今年真的不打算继续读书了吗?”叶子萱叔叔关心道。
叶子萱叔叔才刚问完,她婶婶就瞪了几眼她的叔叔。
“多谢叔叔关心,我不是块读书的料,我更‘喜欢’工作的感觉,每天都好充实。”叶子萱客气道,瞄了几眼叔叔斑白的头发,然后就默默地走去了厨房清洗碗筷。
“你啊你,家里本来就没什么钱,哪里供得起两个啊!”婶婶指责了起来。
“说什么她也是我的亲亲侄女,大不了我咬咬牙,再多找一份工作”叔叔辩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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