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下)(第1/3页)  他乡遇故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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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堪堪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康小乔说了一天,也开始觉得口干舌燥。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个大概,正打算开始拷问连锦的感情生活,却忽然想起自己今晚还有十分重要的大事要做。

    卖琴。

    康氏商业帝国就好像未来的罗马城一样,一天是不可能盖得出来的。所有的建筑都要从一砖一瓦开始努力,而对于康小乔来说,这张琴就是她的第一桶金,是她商业帝国的第一块砖。

    于是傍晚时分告别了还在思考如何成为博彩天后的连锦,我们的乔少康公子又一次穿上了男装,一路顺风顺水的摸进了回雁阁。

    “哟!这不是乔公子嘛~快来快来,请进请进!”

    有了上一次一掷千金的经历,回雁阁的姑娘们也就都认识了康小乔这位甘心千金博美人一笑的‘俏公子’,康小乔倒是没自信到整个长安的人都看不出她是女扮男装的地步,不过不管到了哪朝哪代,钱都是最好用的东西。不管康小乔是什么身份,只要她肯花钱,肯往烟花之地砸钱,那么就不会有无聊的人去揭穿她的身份。

    除了康小乔自己之外,了解她经济状况的外人根本没有。所以钱袋比脸蛋还干净的康小乔,就这样身无分文的混进了回雁阁。她倒是不怕丢人,反正以防万一,她身上还带了一颗玻璃珠。要是真有需要付钱的时候,大不了就上演一次唐朝版的。对于前生欠了一屁股债的康小乔而言,空手套白狼打太极,这种事情,她再熟悉不过了。

    “俏公子今天怎么有空来我们这儿啦?今天公子爷想要哪个姑娘陪您?别怪姐姐说话不好听,胭脂楼那个连锦呀眼睛长到了天灵盖上,端的是得寸进尺呢!公子爷,我们回雁阁的姑娘好看的有的是,比那个连锦呀,好了不知道有多少倍,要不然,今儿姐姐就给你找两个好姑娘?”

    ——嘁,你这能有什么好姑娘,好的过连锦那个天生的商场赢家?

    原来,那天她斥重金在回雁阁买琴,然后到胭脂楼找连锦献殷勤的事情早就已经传遍了长安的脂粉堆。坊间早有传闻,那日乔少康公子在连锦那处碰了钉子以后找不回面子,如今已经对连锦死了心了。

    是真是假姑且不说,反正康小乔愿意装真的,长安城里的人愿意信是真的。你情我愿,两情相悦。

    “姐姐,我今儿是来找红莲的”

    据康小乔的推测,那晚跟她抢琴的神秘人肯定是为了红莲。那天晚上的众人之中数他最为阔绰,虽然不知最终结果如何,但红莲十有还是花落他家。只要找到红莲,那么想问清楚那个人的身份也就不难了。

    “红莲~!”

    按说回雁阁的头牌也该是有些架子的,不过架子这个东西是因人而异,显然,康小乔就属于那种‘异’。

    红莲确实很美,和她的名字截然不同的,红莲并不是热情如火的。相反,不同于连锦那种使人如沐春风的柔媚,红莲甚至看上去有几分冷艳。

    ——这个词很奇怪,毕竟红莲很年轻,比连锦要小好几岁,甚至跟康小乔相比,红莲也是才刚刚成年而已。

    但红莲确实看上去颇为不近人情,康小乔是第一次见她,不知道这点冷意是红莲本身如此,还是在记恨那晚她千金买走古琴,转手就砸了回雁阁的场子去捧胭脂楼的连锦。

    总之不管红莲怎么冷,康小乔也不至于怕了她。

    “红莲妹子,你可真美呀”

    没有人不喜欢别人夸自己长得好看,不管男女老少都是一样。就算偶有例外,那肯定也是出于傲娇。

    红莲是长安排的上号的美人,从小到大马屁也听过不知道多少,但眼前的‘乔少康’从长相还是从钱包来说都不是普通人,于是红莲自然也会多开心几分。不意外的,脸上的寒冰化了几分。

    “你就是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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