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02章 卖身契2(第1/2页)  大哉大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皇帝陛下还是比较认同毕懋康的分析。

    虽然开始阶段不宜扩大知情者范围,可也并非是要完全的闭门造车,真正的帮手还是有那么几个为好的。

    卢卡斯和亚当斯的悟性和专业性都是没有问题的,最关键的就是忠诚的问题。若是这个问题不敢确定的话,其他都是免谈。

    关于卢卡斯和亚当斯更进一步的情况,现在就在皇帝陛下的案头。

    两人都不是家中的长子,因此在刚一出生时,基本就被剥夺了继承家中财产的资格。因为,在欧洲,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

    欧洲的长子继承制其来有自。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为了防止家族封地和财产实力不因后代的分割导致变小变弱,因而财产只给一人继承,长子继承制因此大行其道。

    而在这一点上,大明就要比欧洲“文明”很多。

    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c妾c婢生,只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量半分;如无别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奸生之子”都堂而皇之地列入了“继承者”名单,也自然体现出了更多的人性化。

    欧洲封建社会的长子继承制,是全方位的,包括了家中的财产,封建贵族的爵位和土地统统都传给长子。至于其余的儿子,对不起啦,只能去做骑士了。

    这里所说的骑士,是那些因缺乏财产,为了生计而沦为的欧洲中世纪的一个特定的社会阶层。

    因此,这种骑士的身份,往往不是继承而来的,其本质也与贵族不同,除了和贵族一样能够获得封地之外,骑士也必须在领主的军队中服役,并在战争时自备武器与马匹。

    所以,欧洲那些所谓的骑士,也是蛮充满辛酸的。

    卢卡斯和亚当斯若不是接受了大明的邀请,多半也是会去做骑士的。

    来到大明之后,按照以往的观念,两人是很有可能将大明王朝的皇帝陛下做为自己的领主的。这应该是他们的荣幸。在大明,他们既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也可以满足自己的爱好。对他们来说,实在没有比目前的生活更惬意的了。

    由此或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卢卡斯和亚当斯非常珍视自己目前的身份,或者角色。

    不过,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他们“从一而终”。

    而对此,皇帝陛下似乎并不是多么在意。反正毕懋康做完了汇报之后,可以清晰地感觉到,皇帝陛下并不打算坚守自己刚刚立下的规矩。

    其实,毕懋康的感觉还是出现了一些偏差的。规矩既然立下了,那就得无条件遵守。

    皇帝陛下要做的c或者是想做的,就是虚席以待,等其就范。

    在大明王朝,像毕懋康c孙元化以及徐光启等人,因为接触泰西事务比较多,算是对泰西人了解一些。可他们的那些所谓了解,更多是事务性的,就是有关“奇技淫巧”和天文算学方面为主,而对有关泰西人人文精神方面的了解,比皇帝陛下的认识还是有些差距的。

    西方的契约精神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现代契约精神是从自愿交易理论推演而来的。等价交换原则与慷慨理论的意思是,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数量,对适当对象施行财物上的给予或行为上的遵守,恪守允诺。

    华夏人也是讲究“一诺千金”的,可若是没有了实力方面的保证,“契约”和“一纸空文”之间的界限,就几乎完全可以忽略。

    按照皇帝陛下的嘱咐,毕懋康回去之后依然不动声色,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当卢卡斯和亚当斯投过来询问的目光时,毕懋康漠然视之。当这俩家伙忍受不住,凑到前来出口询问时,毕懋康既不否认也不用承诺什么,只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