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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魅

    这种不同之处,只可意会,而无法言表。

    她,

    身上有一种奇异的波动,

    这种股波动不属于灵魂,也不属于鬼的气息。

    什么是鬼?

    何欢心中十分清楚,因为他自己就是鬼。而且在地狱走的那一道,也不是白走的。

    他见过形形色色的,各种各样的鬼。

    鬼就是失去魂魄的亡灵,人失去魂魄就会死,成为亡灵。

    人在死亡时,魂魄首先散去,精气归于天,骨肉化为泥土,血脉归于大泽,行动能力化为风,剩下的则为亡灵,而亡灵属于幽冥。

    那些行走在人间的亡灵,大多都是出现了意外,或者是一些漏网的小鱼。

    灵魂速递员们,干的也就是这个活!

    把本属于幽冥的鬼,给送到他们应该去的地方。

    这个小纸人,虽然有着人类的外表,但是每一样外表都十分的夸张。

    她,可能是人类身上某种情绪的夸张体现。

    她身上传出来的气息,与魂魄无关,与灵魂也无关。

    她代表的可能是人类内心当中,某种情感的体现。

    何欢终于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了。

    这是一种魅,她的能力就是迷惑,有惑人心神的能力。

    魅惑!就是这个道理。

    眼前的这个小纸人,她的能力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异。

    不仅仅能够迷惑人,而且能够使人在幻境当中,体会到一种真实感。

    一但身处她所制造的幻境,在现实当中,也会发生同样的伤害。

    这,就恐怖了!

    之前出现在窗户上的娃娃脸,正是她身体里分出去的一缕情绪。

    娃娃脸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情绪的一种具体化。

    不过那是一种代表美好的情感体验,而此时这个小纸人的身上,表现的情绪似乎是一个复杂体。

    美好的情感只是一瞬间,就如同天上的烟花一样短暂而灿烂。

    何欢现在没有进入到幻境当中,不过他也能够感觉到小纸人身上的情绪,似乎发生了改变。

    窗前,前一刻还是十分恩爱的恋人,又变成了另外一种画风。

    两人再次开打起来!

    不过这一次,他们两人并没有在一起缠斗,而是追逐起来。

    李阳的手中,还是握着那支毛笔。

    不过,笔还是那支笔,握笔的人,还是那个人。

    此中真意已不同!

    李阳手中的毛笔不停的挥动,似乎握着的是一件神兵利器,一身杀气冲宵。

    而张慧莲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疯狂,犹如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脸的惊恐的,似乎看到了某种可怕的事物。

    她,只知道躲闪。

    身处幻境中的人,果然不能以常理度之。

    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这个诡异的小纸人,似乎只有一种能力,一旦不被它的幻境所困,他似乎也就没辙了。

    何欢的眼中流下泪水,

    这,

    不是感动的泪水,而是被刺激到的。

    虽然自己没有被幻境所影响,但是为了抵抗幻境,他的眼睛负荷也是很大。

    感觉到眼睛的刺痛感再次加强,何欢知道戏应该结束了。

    曲终,人也就该散了!

    如果自己不能在眼睛的能力关闭之前,把小纸人收拾的话。

    那么吃瓜群众的角色就要换了。

    虽然吃瓜群众,一边吃瓜一边看戏,是最惬意的。

    但是一旦从吃瓜群众,变成剧中人,那么就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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