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2.第十四章 我本无意惹尘埃(第1/2页)  玉眼珠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个狼狈的有些滑稽的男人居然是了不得的金融家,还是世代传承,家里的祖宗早在嘉靖道光年间就开始耍钱了,后来她还听说了一个关于他家的传闻,当年老祖宗在东印度公司混的风生水起,(英国)国会一直想要限制这个国际大鳄的权利,防止其自成一国,合纵连横,分化瓦解,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但核心人物都是要钱不要命的英雄好汉,岂会被朝廷收买?据说这位祖宗曾被授予爵士爵位,当然不是白给,要以他手中的公司股份去换,那老爷子二话不说,直接表示,爵士不要了,股份一份都不能让。他家原本是大英帝国的子民,这下得罪了国会,索性跑到美洲大陆逍遥自在。

    其实那天那个戴金丝边眼镜的男人给她的印象说不上坏,反而觉得这个人说话有趣,世故老练,设想周到,如果作为熟人或者普通朋友,其实还是不错的,再说,那天刚被劫了,无论怎样别人都不会苛责受害者。她其实有些失望,彼此的交谈光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涉及不到资金合作方面,转念一想,哪有这么急的,也不见得这个人就有能力合作。她拿着那个人给她的名片塞进书包里,天太黑,也不方便看仔细。此后她渐渐淡忘了这个人和那天晚上惊险刺激的搏斗,连那张名片都忘记拿出来,在书包里面被揉搓的皱巴巴的。

    有一天,平静的校园里突然停了一辆比一般轿车长很多的怪车(加长林肯,宋司南不认识),惹得一大群学生围观,她本来最不喜欢瞧热闹,却被组里的同学硬拉出去,可能男人对于车的热爱女人永远不能理解,还觉得把好好的车弄的那么长全毁了。远远的看见一个人,背对着她点头哈腰的派发什么,好像是玫瑰花,这倒是新鲜,当时街头早已经出现发传单,免费小赠品等促销活动,但是跑到学校里明目张胆的发玫瑰花的还没见过,宋司南心想这要是在自己上学堂的时候,现在早就有人把这个不自量力的家伙叉走了,哗众取宠。

    等她无意中转到正面,忽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上回是天黑,加上对方刚被劫匪揍了,很难看出平时的样子),但还是照样走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结果令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的飞奔过来,西装上衣都被风兜起来,嗖一下窜到她面前,把她吓了一跳,旁边的同学差点就要跟这位不正经的大叔理论起来,那个人把手里剩的花一股脑都塞到她手里,还掉了好几朵,更令人吃惊的是,他还跟要发表演说似的,指着宋司南兴高采烈的介绍,“这就是那天旁晚,从拦路抢劫的歹徒手中解救我的功夫女(侠)!”。

    这下众人关注的焦点一下子从发玫瑰花的怪人转移到宋司南身上。一声叫好的口哨响起,无数声跟随,掌声此起彼伏,终于引起了校警的注意,以为是什么演讲造成了骚乱。宋司南觉得这个男的不去茶楼里说书真是屈才了,他滔滔不绝,绘声绘色的描述那晚惊心动魄,千钧一发的刺激场面,其实真实情况前后只有几分钟而已,丝毫不提自己的狼狈和窝囊,宋司南已经知道了这为大叔是谁,心里暗暗苦笑,为什么没看出来是这么不正经的人呢?她忽然觉得奇怪,自己根本没有告诉他在哪里上学。

    校警是个微胖的中年男人,呼哧呼哧的跑过来,那个男人丝毫不乱,反而从容上前掏出名片自我介绍,之后拉着校警走出人群几步远,不知道说了什么还是贿赂了什么,当胖校警转过身来时已经是满面春风,不光如此,他还走进人群,大声挥舞着胳膊宣布,那个男人为了感谢本校学生的义举,今晚在学校附近的酒吧开爬梯,来者全免费,低下传出比之前热烈十倍的叫好声和掌声。宋司南心想,这人可丢大了。她连那个人叫什么都不知道,书包也没在身边,本来她印象中救的是个圆滑老成的中年人,怎么变成这样了,难道这人白天一个样,天黑一个样吗?

    晚上,出于礼貌她还是去了那家名为“提前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