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二千六百一十章 王裤子(第2/3页)  上帝指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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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是觉得自己能被叫这个名字而感觉特别的自豪,这可不是谁都能有这样的名字,除了自己还有谁?对于他来说这并不是侮辱人的意思,他反是觉得这是别人在夸自己,夸自己有本事,于是他就能于此为傲了。

    大家都说王裤子是提上裤子不认人的主,可是王帆不认这种说法,她质疑别人的说法是在攻击自己的老公。虽说她是知道自己的老公的为人的,自己老公是那种,能只给十个铜板的,就一定不会给十一个铜板。王帆笑道:“谁说不认了,还是认的,我老公只是节省而已,这是会生活会持家的表现,能少给一个铜板有什么不好,谁会愿意多给。”

    作为清徐县贵族,他是很向往贵族的生活的,比如说提着裤子就走人,拉下裤子来什么事都敢做,这都是他理想中的贵族生活。王裤子觉得我作为一个青楼开放受益者,以小人之心度贵族之腹,或者说我梦见过,贵族的气质不是有钱就能挂相的,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有了钱以后,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生的贵族,完全是忘记了自己以前不如意的时候,自己连狗都不如的时候,那时候谁理自己啊。

    但王小刚显然代表了无知无畏派:“不学无术对民族来说是悲剧,具体到一个少年,不上课、不考试整天疯玩,那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想想,我们这拨人真是前世积了大德哟,才可以这样放肆的玩,还不用做作业,我们还能活得很好。”

    因为没文化,就不敬畏文化,还以俗为荣,这就是王小刚。

    这一点上,王小刚曾反思:人们常说某人某事“伤风败俗”,从来也没听人说“伤风败雅”。由此可见“俗”是非常值得敬重的,不能被贬低败坏。令我困惑的是,为什么“媚俗”就成了贬义词了呢?因为没文化,就没文化自信,嘴上说“我是俗人我怕谁”,所以我就媚俗了,他自己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好,可是别人却是受不了了。可是早年拍片“媚俗”,他得到了成功,大家都喜欢俗的东西,因为大家都俗,混在一堆俗人里,谁也不会嫌弃谁。

    可是渐渐地大家开始有文化了,王小刚搞不清“的”“地”“得”用法,干脆都用“的”代替。不会用没事,王小刚特别的聪明,那就背口诀吧,的地得,不一样,用法分别记心上,左边白,右边勺,名词跟在后面跑。左边土,右边也,地字站在动词前;左边两人就使得,形容词前要用得。有了口诀后,别人再不能说自己不会用了,想到这里王小刚就有小开心的。

    大家都开始吟诗了,但王小刚却是老样子,还跟以前一样的俗,于是大家开始喜欢“雅”了。王小刚可不能自甘堕落,他可不想落在别人的后面,他不得不做出改变。老了却迎合精英的批评想“媚雅”,想当大师了。可是大师可不是这样好当的,当大师的愿望很快就破灭了,他又有了新的梦想就是当贵族。

    做为一个贵族,自从小坐车就有人给拉车门,车到人到,长大了养成习惯,车一停就举步,赶上没有人适时拉开车门,他能一头撞上。下了车也不会说谢谢,不是不懂礼貌,是不觉得你是在为他服务了。这一点确实不同于平民百姓,满脑子都是人情世故,家长里短,平时被人给伺候惯了,也就养成了这样的德性。

    有一次王裤子出城旅行,去到另一个城市,看到有一座庄园,心生爱意,打听主人是谁?随从马上俯首帖耳,您还不知道吧,这庄园就是您的。贵族听到后,并不感到惊喜,反而有点儿扫兴。这么说吧,生活上贵族基本上就是一废物,除了左爱*,吃饭不用人喂,其他,一切均不能自理。而这样的生活就是王裤子最渴望的生活了。但同时,贵族也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这样的生活也挺没有意思的,什么也不差,什么也不用做,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可是王小刚根本就不在意,生活要是能像王裤子这样提上裤子就走人,也是挺不错的。当然,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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