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70章 心比什么都金贵(第1/2页)  帝少要宠,娇妻要上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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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样子的她,和在雨里学小兔子走路的年朝颜,没有任何区别。

    讲白了,都是被爱的人。

    所以,她们才会有如此放松的稚气状态。

    厨房里。

    宋曲挽起衣袖,冲洗她用心挑选的最为新鲜的排骨。

    “我去换衣服。这个排骨,你洗干净之后,放到沸水里焯一焯,微微变色后,捞出来。”

    “哦,好。”

    宋歌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下,回身,对了,以后不要搭理陌生人。”

    宋曲无奈地摇摇头,“知道了。”

    宋歌眯起眼睛,打量妹妹。

    宋曲今天出门时穿的是一件米色的风衣,显气色,也显得整个人的气质柔美很多。

    此时,风衣脱下,宋曲上面是一件黑色半高领毛衣,下面是米白格子萝卜裤,身形修长,气质却比过往……嗯,真的多了几分温软的淡然。

    他清楚记得宋曲的衣服大多都是基础色,这一身偏偏令他怎么瞧,怎么觉得自己的妹妹成了甜蜜的小女人呢。

    “几个月不见,品味有进步。”宋歌便以逗趣的语气开口,

    宋曲低头看看自己,抿了抿唇,唇角的上扬却出卖了她。

    然而,宋歌呢,他还是想亲耳听妹妹说。

    “林子唯帮你搭配的?”

    呃,有这么的明显么?

    其实,她本来今天想穿一身黑出门的,扮酷是她的强项,也是她的乐趣。

    但是,她挑选衣服的时候,林子唯发来了视频电话。

    林子唯竟然幽幽地说了句,“那件米色风衣,我好像没见你穿过,不喜欢?”

    当时的她好窘迫啊!

    因为林子唯还在屏幕那端,用委屈极了的小可怜眼神盯着她,令她觉得自己好像犯下了什么大错。

    “这件风衣挺,挺好看的,是,是我还没有想好怎么搭配啦!”是的,风衣是林子唯某次出差回来送给她的礼物。

    林子唯每次出门,只要超过48小时,基本都不会空手而回。

    有一次,林先生送她的礼物竟然是一包火鸡面,也是相当可爱了。

    “我记得你有一条米白色格子裤,可以配这个风衣穿哦!”

    她当时听林子唯的这话,简直是瀑布汗了。

    她的衣服,她自己都不太清楚。

    林子唯他怎么能比她更清楚呀?

    然后,她就参考林子唯的建议,这样穿搭着出门啦。

    宋曲闪躲宋歌的目光,抿了抿唇,矜持地说,“是也不是。”

    宋歌想了想,点呀点着脑袋,说,“我知道,衣服是林子唯给你买的。”

    “哥!”宋曲一下子羞恼了,跺着脚,背过身去,十足的小女孩情态。

    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哥哥,一点都不可爱。

    宋歌乐了。

    他也这才见好就收地去换家居服了。

    之后,在宋歌的监督和教学下,宋歌亲自动手做好了最家常的三菜一汤:很爽口的酸辣小木耳,耗费工匠精神完成的糖醋排骨,简单却也需功力的番茄炒蛋,以及抚慰肠胃的清淡蔬菜汤。

    宋曲盛好米饭,递给宋歌。

    “谢谢。”宋歌接过米饭碗。

    宋曲端着自己的那碗,在宋歌对面坐下。

    是的,他们兄妹俩在家里吃饭,电饭煲呀砂锅呀都是放在餐桌上,吃多少,盛多少,不够的话,随时添。

    “哥,暖暖最近怎么样了。”她通风报信后,辰少便到林家雨林带走了俞暖暖,听哥哥说,两人直接回了心岛。

    宋歌微微摇头,实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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