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 说来就来的婚礼(第1/3页)  汉沙乱之许我长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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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的天亮得迟。

    当晨曦照耀着苍茫天穹下云朵般成片的营帐,那里已然人声鼎沸。

    不过今天,热火朝天的场面不是来自严肃的早操,而是另一项如火如荼的运动——蹴鞠。

    草原平阔的土地为蹴鞠提供了大好条件。顺着呐喊声,可见长方形的场地两边有人擂鼓号令,左侧为蓝衫队,右侧为白衫队,鏖战正酣。

    将蹴鞠用于练兵,说起来是尉迟北凌的奇葩发明。用他的观点来说,蹴鞠不仅可以训练士兵的体力,保持高涨的情绪,还可以演绎兵势,培养合作与拼搏精神。初时他在军中大兴蹴鞠运动,长安城中诸大臣着实参了他好几本,不过当今皇帝也是个蹴鞠迷,所以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到了后来,汉军节节胜利,想说闲话的人也就没了市场。渐渐的,各路军中都开始流行蹴鞠,连匈奴人也学了去。

    今天,尉迟北凌加盟白衫队,正活跃在场中。认识尉迟北凌的人都会开玩笑说,如果他这辈子不做将军,一定会是长安城中身价最高的蹴鞠手。在球场上,他简直是天生的明星,动若狡兔,敏若猎豹,脚下技法出神入化。所以,只要尉迟北凌上场,必定观者如堵,场面也就不难想象了。

    然而,这片热闹背后,在隐蔽的地下掩体中,却有另一番景象。李奇亲自督阵,数百精壮的战士正挥汗如雨,进行搏杀训练。

    听到头顶上方不时透过土层隐隐传来的呼喊叫好声,李奇不仅露出会心的微笑。老大说过,苍狼在捕猎前会假寐麻痹猎物。现在,他精心挑选的武士已经做好了战前准备,他自己却踢球踢得不亦乐乎,是要让活跃的匈奴眼线得出错误的情报吧。

    球场上,尉迟北凌绕过围堵自己的蓝衫队员,一脚长传将球踢给了靠近球门的白衫队员,那里蓝队疏于防守,是个大好机会。

    白衫队员会意,奋起一脚向球门踢去。他太想破门了,这一脚用力过猛,准头又欠佳,结果,球撞在用做门框的木柱上,飞了出去。

    球飞出场,落在一条细细的水流旁,更不偏不倚,打在一个蹲着的人脸上。

    “哎哟!”猝不及防的那人痛呼一声,摔倒在地。蹴鞠球外面包着皮革,里面填充的是米糠,小伙子脚力又大,这一下被打到脸上,可是够呛。

    “喂,快点,快把球踢过来!”没了球,场地里白衫队和蓝山队员一起大喊起来。

    那人忍痛拣起球,从地上狼狈地爬了起来。他转过身,尉迟北凌顿时怔住了,千衣?是她?只见她穿着肥肥大大的男式军服,头发也用布帛挽起,不仔细看,还真像个羸弱的小兵仔。

    “喂,还愣着干什么?说你呢,就是你!快点把球踢过来呀!”队员们远远的不耐地大喊。

    千衣慌忙点头,她从来没玩过蹴鞠,哪里懂得运脚,只好双手抱球奋力往外一掷。

    女子能有几分气力,她这一掷,不过就掷出了丈远。

    “哈哈哈瞧这小子也太笨了,哪个营的”远处的士兵都哄笑起来。

    尉迟北凌走过去,拾起了球,锐利的目光扫射到她身上。这一下打得真够结实呢,她侧脸上沾满了黑灰。

    他ig拔身材投下的yi影笼罩住她,紧身白衣勾勒出贲起的肌rou,浑身充满运动后灼人的热浪。千衣手足无措:“将将军”

    “你这身衣服哪儿来的?”

    “是是李校尉给我的,我没有”千衣羞窘地低着头。

    尉迟北凌心头略略一顿,还是李奇细致,经过那场半路截杀,她当然是连换洗衣服都没有了。“你在这里做什么?”他目光瞄向她身后。

    “衣服弄脏了,我洗洗。”

    细细的水流里,铺着她的红色嫁衣。他一怔,他可不信,翁主会自己动手洗衣服?难道说,灾难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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