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03章 判刑(第2/3页)  三国军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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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责骂。被辱骂之人因此气愤难消,郁郁而终,郑屠虽然没有杀人,却也要承担一部分罪责,用钱财补偿死者家属。”

    “然而依照死者不追究责任的律法,郑屠既然已经被关武杀死,遭受责骂以及赔偿钱财的责罚,可以就此取消。”

    这件案子不仅仅是个杀人案,还牵涉出了前面的案情。郑屠侮辱长者,若是有人出告查出此事属实,轻则遭受责骂,重则遭受鞭刑。

    考虑到郑屠虽然言语不敬,毕竟没有十分过分,因此对他的宣判应该是责骂。

    可是后面关父因此郁郁而终,郑屠纵然无心杀人,却也间接对于关父之死有所影响。故此,按照律法郑屠应该被官府罚款,用以补偿关父家人。

    然而按关中法律,依照死者为大的观念。一般来讲,纵然死者生前杀人,死后有人告官说死者以前杀过人,官府对于此事也不会审理。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人死如灯灭,根本不用再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死去的郑屠纵然生前有所不对,现在也没有丝毫罪责。

    与之相反,关武当街杀人虽然事出有因,也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判刑。

    县令继续说道:“天子仁慈,感念如今百姓人口稀少,若非大奸大恶之辈,不予判处死刑。然而当街杀人影响极坏,应当判处终身服劳役或兵役的惩罚。”

    随后,县令开始宣读关武服劳役兵役的具体事宜。

    按照以往的律法,杀人者偿命。然而如今人口乃是极其宝贵的资源,故此文昭才尽量减除死刑。

    可是若没有了死刑,难保一些想要犯罪的人会更加猖獗,故此对于杀人犯,官府的处罚亦是极其严厉。

    当然,对于不同的杀人情况,宣判也不会相同。

    似关武这种情况,他杀掉了郑屠这个壮年男子,导致郑家没有了劳动力,一家生活再无可依。

    关武不仅要承担杀掉郑屠的责任,还要承担供养郑母后半生,以及郑屠子女成年的义务。

    说到这里,就会牵扯到罪犯服徭役兵役的律法。在关中的新法之中,罪犯服役也用工钱可拿,然而他们所得的工钱会减半。

    并且,这些工钱不会直接发到罪犯手中,而是由官府直接补偿给那些需要的人。

    也就是说,关武以后服役所获得的钱财,官府都会直接分发给郑母一家,用以郑屠一家人的日常用度。

    当然,若是关武家中尚有双亲幼子,这些钱财也会分一些到他自己家中。

    官府名义上宣判乃是终身服役,却也有可能减刑。就好像关武这场案例,官府首先会计算出郑母后半生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以及郑屠子女长大所要花费的钱财。

    若是关武在服役的时候,能够辛勤劳作,早日赚足这些费用,那么他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当然,为了避免有钱者杀人赔钱的事情发生,这些赔偿的款项,必须是罪犯在服役过程中应得的工钱。

    一般来讲,恐怕要穷极关武一生,都很难赚取到这些财物。

    对于罪犯律法还有一条规定:服兵役的罪犯,杀敌不计功勋,也不能在军中获得官职。但是他们杀敌却可以获得钱财奖赏,当然这个奖赏的数额,也被刻意压低了许多。

    饶是如此,也给那些服兵役的罪犯,留下了一丝机会。

    就比方,假如关武前去服兵役,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斩首极多,自己却没有战死。若是他能够凭借杀敌赚取到的财物,足额补偿郑家应得赔偿。

    那么,当关武偿还清自己杀人所欠下的债务以后,就能够免罪。从此以后,他也将会获得与其他士卒相同的待遇。

    哪怕关武那个时候,想要回家复为良民,亦是可以得到批准。

    当然,关武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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