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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五七章 归依

    青山旁依、绿水环抱,这片小平原是商洛山风景最佳的地方,不过现在却有一支大军驻扎在这里,周围的景色看起来少了几分秀丽,多了几分威严。

    风云军团的战旗在东南风中飘荡,旗上的‘风云’二字时隐时现,整座大营分成了九座小营塞,列出了一块正方形,这是典型的矩阵。

    风云军团的主将尉迟风云端坐在帅帐内,他身上穿着一袭极其普通的粗布衣服,按军制,身为主将必须时时以身作则,铠甲不能离身,如果在这个大陆上找出一个最讨厌穿戴盔甲的人,非钱不离莫属,但钱不离身在天威军中时也要尊重军制,想不穿也不行。

    不过尉迟风云却无法和别人相比,说实在的,尉迟风云的运气一直不太好,他能有近日之权势,全是靠着他自己苦拼苦熬出来的。年轻时,尉迟风云身为锋将,战必当先,常常血染征袍而还,到中年时终于靠着战功升为怒骧军团的主将,可遇上了心怀天下的姬若发,姬若发深知尉迟风云用兵神出鬼没,遂往往把最难打的仗交给尉迟风云,结果弄得尉迟风云虽然身为主将,但经常要挥舞着长剑带领亲卫队冲上战场,与强敌死拼。

    尉迟风云没有战死在沙场上,是一个奇迹,与他那一身深不可测的武技息息相关,可是武技再高也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尉迟风云身上留下的伤疤可谓数不胜数,箭伤、剑伤、枪伤等等用琳琅满目这个词来形容并不过分。纵使不谈衣内的伤痕,如果仔细看,就能看出尉迟风云的左耳有个豁口,那是一个被尉迟风云刺穿身体的罗斯帝国敌将临死前用手指硬生生撕开的印记,而尉迟风云走起路来有些微瘸,那是他在征讨福州土族人时因力竭栽下战马,被战马踏断了腿骨留下的隐疾。

    尉迟风云的年纪已经大了,对一个年轻人来说,穿戴沉重的铠甲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对一身伤痛的尉迟风云来说,则是异常痛苦的事,以致于有一次尉迟风云回皇城复旨、在朝堂上站了整整一天之后,竟然在退朝时当场昏厥在地。

    时任国王的姬若发慌了神,马上召集太医为尉迟风云治病,等到铠甲被摘除、内衣被脱下,尉迟风云一身的伤痕裸露在姬若发眼前,尤其看到尉迟风云肩膀上还有缠着纱布的新伤时,姬若发当着臣子的面抚摸着尉迟风云的伤痕失声痛哭起来。

    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这话倒是不错,但尉迟风云身上的伤痕太过惨烈了,姬若发亲手书写了圣旨,却没有在圣旨在盖上国王的印玺,反而咬破了手指,用鲜血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从此尉迟风云拥有了入朝有座、入军除甲的特权。姬若发还把当时的尉迟风云统领的怒骧军团改名为风云军团,以嘉奖尉迟风云的忠勇。

    在姬周国四大野战军团中,只有风云军团的战旗是用金线织绣的,其他军团只能用黑线,这也是一个特殊的荣誉。

    对这样一位战功赫赫的老将军来讲,别说他不穿戴铠甲,就算成天躺在床上处理军务,也没人能说出尉迟风云的不是来。

    “报!”一骑快马冲到帅帐前,战马上的骑兵跳下战马,在帐外大声喝道:“启禀上将军,天威军团有信使要求见上将军!”

    “哦?”尉迟风云眼中寒芒毕露:“他们来了多少人?”

    “启禀上将军,共五十三骑,他们人人面带风尘,应该是急行而来的。”

    “钱不离总算是有求与我了么。。”尉迟风云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意:“慧儿,你看我说的不错吧?钱不离把你送到我这里来,是向我示好,让龙义担任他的亲卫,是为了牵制我,呵呵,我没有白等啊。”

    尉迟慧抿嘴一笑:“父亲一向英名神武,这区区小伎俩又怎么能瞒得过父亲呢?!”

    “慧儿,你说。。钱不离想做什么?”

    “好钢要用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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