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账后,就从茶铺中走出,一直走到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两人都是释然地长舒了一口气。
其中一个高些的拿下了头上的斗笠,露出黝黑的脸庞,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异族青年。
青年不屑地冷哼了一声,一双精明的三角眼中露出狼一样的光芒,冷声道:“这么简单的法子就把镇南王骗了过去,真是没用!”
那个矮些的也拿下了头上的斗笠,只见他四十来岁,下颚留着浓密的络腮胡。他眯了眯精明的细眼,沉声道:“看来我们得到的消息没错,镇南王这个人粗率愚笨,却自以为是,刚愎自用。只可惜了我们在茂丰镇布下了这么多年的眼线不过,区区几条人命就能把这件事揭过,也算是值得的。说起来,这南疆最麻烦的人果然还是那个世子萧奕!”
青年点了点头,恭敬地说道:“副将,属下看还是要再想想办法把世子妃引出来才行”世子妃身处王府内院,若不把她引出来,王府的戒备森严,他们根本不可能掳到人。
被称为“副将”的络腮胡摸了摸下巴道:“都说世子萧奕与世子妃鹣鲽情深,也唯有用世子妃做诱饵,我们才能兵不血刃地拿下惠陵城!”
用解暑药为饵子把世子妃引出来的计划是他们谋算了很久的,一步步后招都考虑的极为妥当,没想到最后居然抓错了人,以至功亏一篑!
他眯了眯精明的细眼,沉声道:“这一次可不能再错了。”
青年抱了抱拳,躬身道:“是!”
络腮胡又戴上了斗笠,道:“我们先回去向九王复命吧。”说到“九王”,络腮胡脸上有一次复杂,本来这次的行动全权由他做主,偏偏九王临时过来凑热闹,那一日若非是为了和九王接头,也不至于在骆越城多耽误了一天
“棺材计”是早就计划到的后招之一,也确实有用,可问题是,招是不错就是用错了人!
若不是为了脱身,他真想把那个女子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怒。
两人走出巷子,穿过两条街,确信没有人跟踪后,就进了一家四海酒楼。
他们本来要上三楼的雅座与九王会和,谁知才走上二楼,络腮胡的脚步忽然顿了顿,在靠窗的位置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临窗的第二桌,坐了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头戴方巾的青袍书生,另一个是身穿靛蓝色锦袍的俊朗青年,两人正在熟络地闲聊着,仿佛至交好友般。
络腮胡的目光停顿在后者身上,斗笠下的眉头一皱,心道:九王不安分地待在雅座里,怎么下来了?!还和一个大裕人聊起天来!
这个着蓝色锦袍的青年正是南凉的九王朗玛。
络腮胡给下属打了个手势,两人干脆也往窗边去,在朗玛身后的一桌坐下了,正好听到朗玛惊讶地说道:“叶兄,原来令妹在镇南王府”
镇南王府?!络腮胡瞳孔一缩,原来九王并不是自己所想得那般轻率胡闹。
络腮胡定了定神,侧耳倾听起来。
“郎兄,说来惭愧”叶胤铭脸上露出羞惭之色。有道是,宁为穷人妻,不为富人妾。哎,叶家乃书香门第,妹妹却与人为妾,说出去实在是有辱门楣啊。
朗玛半垂眼帘,眸中浮现一抹得色,一闪而逝。
他来到骆越城后,对镇南王府的事就没少打听,最近闹的满城风云的就是这对叶家兄妹。朗玛立刻觉得这是一个大好机会,打探到叶胤铭经常来这个酒楼,他就过来制造了这场“巧遇”。凭借他三寸不烂之色,很快就与这叶胤铭称兄道弟。
朗玛豪爽地一笑,劝慰道:“我倒觉得叶兄着相了。叶兄莫怪小弟交浅言深,有道是,‘一损皆损,一荣皆荣’。一家人都是息息相关。以叶兄的才学,来日必然金榜题名,可是进士才是第一步,若是叶兄想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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