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1章 格格不入的黑修(第1/2页)  标准的领主生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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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的人齐了,作为主人的伏弟魔,也终于是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里,伏弟魔长的也是公认的帅气靓丽,至少在梁坡镇,没有人敢说自己比伏弟魔有气质,伏弟魔还留着三寸长的胡须,看起来十分的稳重。

    与所有人不同,只见伏弟魔进来的时候,竟然是趴着地上,十分艰难,十分缓慢的向着主人的座位爬去。

    “嗯”这太让人震惊了,就连黑修都被惊到了。

    “这个太厉害了,这是文人的风骨啊。”

    “风骨不错,气度不凡,不愧是伏弟魔啊。”

    听着众人的赞赏,伏弟魔心中暗喜,一边向前爬的同时,伏弟魔又咳嗽出了几口鲜血。

    爬了大概有半柱香的时间,众人都饿的发慌的时候,伏弟魔终于爬到了主人的位置,坐好之后,吩咐下人道:“野猪野狗们,上菜吧。”

    “是,参文大人。”几个下人尊敬的说完之后,走了出去,到了门外,下人们不满道:“就是一个野猪,畜生,竟然这样的侮辱我们,咱们也是有尊严的啊。”

    “没办法,人家是贵族,赶紧给那些人上菜吧,话说咱们这个狗屁主人也真是个骆驼,我没见过这么欠打的人,爬了半天才好,要是想吃饭就赶紧正常点走过去,又不是不能动弹了,你说他爬什么?”

    “别说了别说了,多说无益。”

    下人们也都对伏弟魔不太看得起,什么玩意儿,整天装病。

    不过值得一说的是,伏弟魔在刘毅骨那里也是有职务的,一个叫做参文的职务,其实不管什么事儿,就是个荣誉头衔而已。

    菜一会儿就上齐了,由于伏弟魔的耽搁,本来好吃的饭菜都已经半凉了。

    “今天召集诸位过来参加文宴,也是因为我最近又新做了一首诗啊,距离上次文宴过来多久来着,咳咳,哇!”伏弟魔没说几句话,就又吐了一口血。

    “距离上次文宴,已经过了有半年了吧。”一个中年文人说道。

    “嗯,已经过了半年了,相信诸位也都做了些了不起的诗句吧,咱们就互相鉴赏讨论,顺带着吃饭,来吧,谁先来呢,我先给你们读读我刚做的赞诗吧。”

    “哦哦哦!好好好,且快读给我们听听吧。”众人都来了兴致,想要听听伏弟魔新作的诗。

    所谓赞诗,就是赞美人的诗的简称而已,一般都是歌颂身边的大人物的诗,至于为什么是歌颂身边的大人物你拍远在天边的人的马屁也没用不是吗?

    “这首诗是我赞美刘毅骨镇长的诗,来吧,我给你们读哇。梁坡镇长刘毅骨,其人壮实且高大。多日小解思毅骨,毅骨胜于亲生父!”伏弟魔读完了自己的诗。

    “好哇好哇,太好了。”

    “真是佳作啊,镇长听了,肯定会沾沾自喜的。”

    “尤其是那一句毅骨胜于亲生父,十分完美的歌颂出了镇长刘毅骨的伟大,而且又表达了自己对于镇长尊敬文人的感激之情,更为特殊的是,这是在小解排便的时候想起来的,想想吧,在小解的时候忽然想到,刘毅骨比自己的亲生父亲还要好啊,唉这种情景,让我难以忘怀。”

    “伏弟魔太厉害了这个。”

    场上的人都被伏弟魔被镇住了,众人纷纷赞美,孤独史密斯更是说道:“此诗句,胜于金莲倒挂葡萄架,恭喜伏大人您又突破了新的境界。”

    “诸位诸位,先停下吧,不要再赞美我了,我知道这诗不错,来吧,让我听听你们的诗吧。”感觉赞美的时间有些长了,伏弟魔如此说道。

    一名中年人说道:“我来,我做的一首情诗,我来读。清晨行于街,迎面美佳人。回于陋室中,久久不能忘。呜呼,美佳人,吾欲传种也!”

    “你这个不行,我也来。自幼吾家贫,日恐家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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