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卫平这十二骑冲入人群里,胜负已毫无悬念了。入得人群后,便杀得血流成河,无人能阻,他们又往前突进了一小段,身上的青光才渐渐暗淡下来,最后消失不见。他们身后,留下一道由残尸骸骨铸成的修罗之路,硬是把人群给切割开来。
郑胡三人连夹马肚催促坐骑快跑,赶到卫平众骑之后,跟随前行。郑胡看着众骑,目露异色:刚刚那一闪而过的青光是什么,据我了解这个世界应该都是普通人,没有法术异能之流啊。突然,他想起来,白毦骑人人都有赵王亲赐的灵器。他恍然大悟,原是如此。
最前,卫平剑指眼前一干栾裕门客,一声高喝:“与我杀贼!”
众骑士皆把长戟举过头顶:“杀贼!”
响应之声不绝于耳,声震云霄贼人为之色变。
卫平杀的兴起,又抽出一根矛来,也不投掷,就这么奋矛挥剑,催马前行。他一人在前,锋芒毕露所向披靡,硬是以一己之力,置身敌群打开道路。部从为左右两翼居其身后随其前行,沉稳应对,护其后背,同时奋力拼杀扩大战果。
卫平果是赵国第一剑手,悍勇非常。他看似出剑随意,却剑剑封喉,迎上的贼人或是被其挑开或是被其刺死。而且其力道也大的惊人,他一矛挥下,能把贼人身上铁甲抽碎!顿时铁片四射震人心魄。他手中之矛或挥或刺,那些被刺死的还是运气好,那些被抽打之人,皆是口吐鲜血痛苦打滚,那便是胸腔肋骨被抽碎,刺入心肺,眼看是活不了了,死状奇惨无比。
郑胡三人紧跟队伍最后,郑胡透过前面人群间的间隙,能看到卫平搏杀时的英姿。端是看得心潮澎湃,深感大丈夫当是如此,不由拔出长剑,以剑击贼。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便知,乱世之中要想生存强健体魄必不可少,为此他可没少锻炼自己,君子六艺样样精通。他的剑击之术,虽是不比卫平,没有那般神乎其神,但也不差。
郑胡马上举剑,或是劈砍或是挑或是刺或是挡,舞得颇有章法。他本就骑着马,高贼人一头,手持又是当世名剑锋利无比,一剑斩下,贼人下意识便举矛去挡,结果连人带矛被郑胡劈为两段。
周围骑士眼露惊讶之色,这数十日他们与郑胡朝夕相处,只觉得郑胡身为一国公子不倨傲强横不目空一世,文质彬彬为人和善待人有礼,不想却有如此悍勇的一面。军人重武,顿时他们对郑胡刮目相看,神情之中颇有亲近之色。
郑胡连劈带砍,赤条条的上身,肌肉变得愈发通红,身上挂满了大颗汗珠,在这寒冬中,他不但不觉得冷,反而觉得身体越发火热。一番激战,他不但不觉得疲惫,反而越发精神亢奋。最后,突然身边一清,他才惊觉他周围已经没有一个敌人了:前方卫平一骑当千,杀的酣畅淋漓,漏网之鱼本就没有几个,再加他自己势如猛虎,顿时后方已再无敌人。
见再无敌人,小胖子公羊孙松了一口气。
这公羊孙在公子一侧,有心想上前帮助自家公子,却又怕的要死,只能一面催马紧跟公子,一面仓皇四顾,生怕有人袭击于他。
最终后方的漏网之鱼都被公子郑胡给格杀了,公羊孙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在心底暗自喃喃道:平日里和公子朝夕相处寸步不离,也没见着公子对技击之术有多少感兴趣,今日怎得如此神勇?
他却是不知,每当他呼呼大睡之时,郑胡却是一刻不停的继续磨炼剑技。为了回国,为了在这乱世生存下来,郑胡一直都在默默的努力着,只是嘴里没说出来罢了。因为郑胡深知,做比说更重要,光说不做是为无用。
公羊伯则是在郑胡的另一侧,虽然年高却不老迈,身手依然矫健,却是斩杀了不少欲从侧面偷袭公子的贼人。他见公子善勇轻生,不由老大感怀心中倍感欣慰。战场上,求生则死,求死则存,不抱必死之念又怎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