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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甬道,身后,两个音乐家正摸着光溜溜的脸颊和下颌发怔。

    ...

    耳边响着熟悉的驼铃声,身子随着驼铃在缓缓起伏,嗓子干燥得像要裂开,腹中是饥火中烧的炽痛。

    “水、给我水!”我拼命叫起来,但声音连我自己都听不到,吃力睁开眼,看到的是缓缓移动的沙砾和骆驼不紧不慢迈动的四蹄,原来我是横伏在骆驼背上,像一条离了水的死鱼。一只干枯如鸡爪般的手伸到我的颌下,把我的头托了起来,我总算看到眼前这个干瘪的老头,他见我正半睁着眼望着他,吃了一惊,放开手嘀咕了一句:“你居然活了过来,真是迹!”

    ...

    甘甜的马奶一点点浸入我的咽喉,我拼命吞咽,干裂的咽喉开始觉得滋润,炽痛的肚子渐渐充实,体力也渐渐恢复。最后,我居然能抬手推开那个几乎要呛死我的水袋,喘着气清晰地说了声:“多谢相救!”

    “你是什么人?居然会说我们的语言?”方才那个人质问道,“你穿着大食人的衣衫,出现在鞑靼人废弃的营地,长得像宋人,却又会说我们党项族的语言!”

    我哑然,只在心中苦笑,难道我要告诉他我是华裔安梅瑞克国人?

    “快回答!野利将军在问你话!”有人粗暴地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架了起来,我虚弱得需要靠着他才能完全站稳。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犹豫起来,总不能跟他说我叫皮特李吧?嗫嚅半晌,只好勉强道:“我叫白痴,大概应该算汉人吧。”

    “什么叫应该算?”抓着我的那人突然放开手,我立刻摔倒在地,他却毫无怜悯之心,抬腿踢了我一脚骂道,“看你吞吞吐吐的模样,多半是宋人的奸细,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说着他拔出了利刃,那金铁出鞘的啸声让我浑身一个激灵,却虚弱得无力反抗!

    “等一等,殿下,咱们这次出猎没多少收获,他好不容易活过来,也算是天意,就留他一命好了。”那个粗犷的声音出言阻止了我身旁的人,接着又喃喃道,“白、痴,这名字倒也顺口。”

    方才我只是按自己母语的字音说出自己的名字,想必他并不理解这名字的意思,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对那个殿下道:“看他现在神志未必清醒,等回了兴庆再慢慢拷问不迟。”

    那个殿下愤愤地收刀,又踢了我一脚才对旁人吩咐:“把他给我绑在驼背上,小心看护,千万不要让他就这样死了。”

    我对那叫“野利”的将军生出一丝好感,对那个“殿下”则十分厌恶,趁自己被人搀扶起来时,我打量了二人一眼,那个将军生得豹头环眼,一副落腮胡煞是威武,年纪在四十出头,裸露的胳膊肌肉虬结,古铜色肌肤油光发亮,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尤显彪悍;那个殿下不到二十岁模样,相貌有几分英俊,白面无须,满脸骄悍之色。

    我再次被缚在骆驼背上,枯燥而漫长的旅程又开始了。这是一个几百人的庞大队伍,除了那些骑马的兵士和驮运货物的骆驼,杂在队伍中间的还有十几个被镣铐拴在一起的鞑靼人,男女混杂,被那些兵士用皮鞭像牲口一样驱赶着前进,我意识到自己本该跟他们一样的命运,只因极度虚弱才侥幸逃脱。

    一路上从那些兵士的闲谈中,我知道了那个将军叫野利莫仁,是个都统军,而那个殿下则被称作纯祐殿下,这次他们是带兵越过贺兰山,深入鞑靼人出没的戈壁荒漠去狩猎,猎物就是那些被铁链拴在一起的鞑靼人,他们将被带回大夏国的都城兴庆作为奴隶,而我则是被他们在归途中顺手捡来的战利品。

    大夏国的都城兴庆比我的想象要繁华得多,一进城门,两耳听到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和叫卖声,除了几个小孩追着我们看热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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