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章 最终宣判(第2/3页)  一念成婚:总裁,求放过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全体起立!”书记员高声宣读。沈薇和空陆定宇在人群之中互看了一眼,然后沈薇就扭过了头,不再看陆定宇。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有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相关解释,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法定代理人)。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这些有监护资格的人就是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类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按照本条所列顺序即指定监护人的顺序指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监护人可以不限于1人,对指定不服可以起诉。但一旦指定即不得自行变更,否则,由变更前后的监护人共同承担监护责任。……”

    法官拿起一摞卷宗宣判着最终结果,而沈薇则在看着沈加林,心中不断祈祷,“孩子归我,孩子归我。”就连法官所宣读的法条都没有然真去听,而沈薇的律师脸色确实难看至极。而陆定宇一方的律师则很开心。

    “……再加上沈加林本人自己的选择意愿,最终宣判,沈加林的抚养权属于原告陆定宇先生……”这个宣判结果如同晴天霹雳一样打在了沈薇的头上,难道从此以后姐姐的孩子就要和陆定宇那个家伙一同生活了?那自己呢?为什么啊!!

    “最后,陆定宇先生,根据被告沈薇女士一方提供的证据表明,你是具有暴力倾向的,为了防止你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我院将会定时进行后续跟踪调查,如果被我们发现你的暴力倾向导致沈加林受到伤害或者不利影响,那么我院有权利随时中止你的监护人权利。请你注意。……”

    “好的,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我儿子的!”陆定宇非常高兴的大声回答着。

    等到人都离开了,陆定宇一下子抱起沈加林,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开心的说:“儿子,这样你以后就可以天天和爸爸在一起了,开不开心?”

    沈加林在陆定宇的怀里连声说:“开心,开心!”然后大笑起来,随后又小声的问了一句:“可是你和姐姐(沈薇)呢?”

    陆定宇回答道:“不管那个女人,一会爸爸开车带你去兜风,去游乐场玩!好不好”

    “好!好!”小沈加林十分开心的大叫起来。

    陆定宇前者沈加林的小手走出法院,在门口看到了沈薇,一个人孤单单的站着。

    “陆定宇,我要和沈加林说话。”“不行喔,现在我是他的监护人,我不能让他跟陌生人说话。”

    “你……”“儿子,你先去车上等我。”沈加林低着头,不敢看沈薇,经过沈薇身边的时候,小小的瞄了她一眼,然后就飞快地跑到陆定宇的车上了。

    陆定宇看沈加林上了车,语气突然变得冰冷:“看到没,我说过,我想要的都会是我的。”

    “你……!”沈薇看着陆定宇一脸的医的样子再加上他不屑的语言,就被气得语噎。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