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征的家在京州二环,一所价格不便宜的房子,但他从来不回去住。
因为他母亲住在那。
而他并不想见到她。
这事情,要从他父母的相识说起。
莫征的母亲叫巫玛,老家是藏区的,来自喜马拉雅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而他的父亲算是个中产阶级,开着一家规模不小的音响店,靠着不错的收入,基本上过着游手好闲的日子,爱好嘛,就是登登山,看看景,如果没有更高的追求,勉强也算财务自由。
后面的故事就略显俗套了。
一次父亲在驴友的串掇下,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征服喜马拉雅之旅,到了地方之后,大家临时起兴,原本攀登珠峰的计划被全盘否决了,他们决定试一试难度更大的,也是攀登人数相对稀少的,南迦巴瓦峰。
征服一座比珠峰还要有难度的绝顶,这个提议很快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于是大家做好一应准备,在当地找了个向导,就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当然,真正进山之后,事情就变得不那么浪漫了,因为业余登山爱好者的一腔热血和职业登山家的专业素质,二者显然不能划等号,再加上他们运气不好,暴风雪,冰崩,气候突变,几乎所有登山者最怕遇到的情况全让他们赶上了,那次一共去了十来个人,回来的不到一半。
当被困冰窟c奄奄一息的父亲发觉一只纤细白嫩的手穿透厚厚的积雪向自己伸来时,他一瞬间便信了山脚下的居民关于这座大山的所有传说,他相信,是神灵指引搜救人员找到了自己。
在营地帐篷里醒来之后,他了解到,把自己救出来的是当地的居民,一位藏民中罕有的皮肤白皙的女子,并且,她真的很美。
获救之后,父亲对着巫玛,一肚子的感谢最后憋成了一句话。
跟我走吧。
巫玛说,好。
所以,莫征要感谢南迦巴瓦的狂风暴雪,没有大山的震怒,就不会有他。
巫玛给了父亲第二次生命,作为回报,后者决定把她带出贫困,带到城市,舒舒服服地过吃穿不愁的日子,然而事与愿违,巫玛离了故乡之后,似乎水土不服起来,健康每况愈下,直到生了莫征后,变得面黄肌瘦,不复往日风采。
面对日渐憔悴的妻子,父亲开始感到厌烦,于是犯了一个对于男人来说最为严重的错误。
他有了外遇。
尽管巫玛终日在家养病,但从丈夫的态度以及各种蛛丝马迹当中,还是嗅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随之而来的是质问,坦白,流泪,争吵,二人像所有感情破裂的夫妻那样大闹了一场。
如果说容颜不复的妻子是糟糠,那么容颜不复且脾气恶劣的妻子,就连糟糠都不如了,于是父亲开始变本加厉,甚至公然把小三带到家里行苟且之事。
很多次,他们在客厅的沙发上欢好时,母亲就在隔壁哭泣。
她只是个诸病缠身c下床都困难的弱女子,她能做什么呢?
是啊,她能做什么呢?
要说她能做什么,有那么一天,莫征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天,他放学回家,打开门。
他僵立当场,书包缓缓从肩膀滑落。
他瞪着惊恐的双眼,尿了裤子。
他看见,整个客厅被染成酱红色,天花板上,墙壁上,茶几上,地毯上,瓷砖上,沙发上,到处都是血。血液粘稠,绵密,腥气扑鼻,像是对色彩审美有问题的设计师,尽力把房子漆成了无比猎奇的样子。
同样的颜色,还有母亲的嘴。
她双手捧着父亲的头,正在啃着。
在她身前的地上,有一堆沾满肉渣的白骨,就像食之无味的鸡肋,草草啃了个大概,便弃之饭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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