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三十六章 野性的呼唤(第1/2页)  我只是个匠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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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头身长数百米的巨龙,头似驼,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爪似鹰,掌似虎,背有八十一鳞,具九九阳数,口旁有须髯,颔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鳞,头上有博山……不管哪个身体部位都符合华夏龙的特征。

    和西方的恶龙不同,华夏龙的体型往往更大,身形却更修长,长到对其的计量单位或许应该由“头”改为“条”的地步。当然,这么大的块头以“条”相称未免遭不住,姑且还是用“头”来称呼吧。

    之所以使用这个计量单位是因为这并非华夏神龙,而是妖龙,否则就应该用上“尊”这个计量单位了。华夏人一直以来在量词的使用上都很注重规矩,唯有帝王卿相、神仙真人这类地位尊贵的人才能称尊,倘若是真正的中华神龙,那自然也是可以的。

    倘若按照“块头越大实力越强”定理,宗阎在现在的龙十三面前应该不是一合之敌才对。不过这个定理是有先决条件的,它在所有的定理中的优先级并不高,“敏捷高于力量”这条就要优于它。

    当同时具备二者生效的条件时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自然是优先级更高的一方说了算。所以,这头妖龙真真切切成了一个移动靶,打击效果格外逼真的那种。

    龙十三知道自己已经入了局、被坑了,它想脱坑、它要反抗!然而这种事就好比游戏充值,充值一时爽,一直充值一直爽。从入坑的那一刻,它就已经步入了万丈深渊!想脱坑?至少也得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才行。

    对龙族而言,“壮士断腕”并不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举动,因为龙爪少归少,每头龙身上总还是有四只的。何况对这种恢复能力极强的特殊异类生命种族而言,断个爪子根本不算问题,进食一些妖兽肉补一补,想长出来时自然就能长出来。

    断爪不值得怕,断鳞才是——所谓“龙有逆鳞,触之必死”,它们喉下生的逆鳞代表了自己的尊严,同时也是底线。在龙族的意识中,逆鳞这玩意儿甚至比“龙根”还重要!

    就这一点来说,古代华夏人将龙作为图腾正是看中了这一种族与自身的相似性:华夏人历来是讲究气节的,“士可杀,不可辱”一语要是翻译成其他国家的语言,跟“龙有逆鳞”一句几乎是可以兼容的。

    当龙十三恢复原形时,也就意味着它放弃了一直以来保持的战斗风格、意识。它明白自己之前的战斗状态肯定不能拿到现在再用了,那样一点赢的机会都没有!

    按理说,普通人面对普通猛兽时只有跑路的份,除非该猛兽被拔掉了尖牙、剪掉了利爪、最关键的是脖子上还要有一条铁链拴着……而同为人类的修炼者们面对超凡生命时却是胜多败少,同样是“超凡”,为何在人类面前加以这个前缀就比猛兽强呢?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野兽有野兽的战斗方法,它们身上的野性也决定了它们不可能像人类那样保持理智。而妖物的智慧水平是高于普通野兽的,这种智商上的优越性确实给它们带了了莫大的好处,但也因此让它们显得不那么野性十足了。

    如果可以保持理智,谁愿意陷入疯狂呢?失去理智是可怕的、可悲的、甚至是可鄙的,只要是有意识的生物习惯了清醒的头脑就绝不会想着要陷入疯狂——极端思想者除外。

    不过话说回来,当人与猛兽的战斗重新回归“野性时代”,人类这方的优势总归不会像以前那么大的。

    只听龙十三又是一声怒吼,华夏龙族特有的龙威从天上降临到地上,在震翻了好多龙亥山妖物的同时也吓了正在清理战场的人类联军一跳。

    emmm,这就很尴尬了:龙族毕竟是个比较重威严的种族,所以所谓的“龙威”开发出来就是为了对付其它超凡生物种族的,至于人类……确实是没那么受针对的。

    毕竟华夏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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