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三月二十八日(第2/3页)  你就不必喜欢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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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刻我恨我的耳朵。

    如果我恨它能超过恨我自己,那么我愿意一直恨下去。

    因为不知道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

    他抱着小孩子,身边跟着一个女人,那女人好高啊有一米七吧穿着高跟鞋,竟和他差不多高了,大约到他耳朵上的位置。

    我即便穿上恨天高,也没办法做到吧

    这世上没有诅咒,傻逼才会相信那玩意儿。

    我长成一米五九,也并不是命运的安排,只是基因的局限罢了。

    当我认清这个的时候,我已经从象牙塔里走了出了出来了,我再也不是公主了。我知道不会有一个骑士披荆斩棘屠杀恶龙只为了去娶他的公主,公主只是个美丽的象征,她并不代表爱情。

    爱情是最完美的数学公式,是最精妙绝伦的画作,是时时精准的机械表盘,爱情的精绝来自于精细的分毫不差的命运的编织,我和他终究少了点缘分。

    认识到这个并不困难。

    困难的是接受它。

    我说爱情是奇迹,你要反驳吗

    求你了,不要反驳我。我害怕我会突然软弱。

    在我平凡庸碌的一生当中,他对我来说就是奇迹。

    似乎别人都很容易就走在了一起,但我们总是很困难,或许本来我们就不该在一起。

    可该死的我难过。

    分手已经三年了,我没有很伤心,伤心算什么呢横竖不过是失去了。看见他的时候,我应该若无其事地过去打个招呼,或许这也是他希望的。

    他曾经站在高高的台阶上俯视我,用一种悲哀但是温和的目光看着我,跟我说“我走了,以后就不回来了。”

    我知道他不想走,我也不想他走,但我只是笑了笑,“嗯,再见”

    天知道那三个字对我来说是多大一把刀在心口上割,我吞着大口大口的血,指甲都嵌进了肉里,才能克制住自己不去颤抖。

    我以为他消失的那一刻我会哭,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蹲下身,嚎啕大哭,如果下场雨,就更好了。

    但那天是个晴天,春日的阳光该死的好。

    我只是虚弱地回了家,坐在沙发上长久长久的发呆。

    眼睛睁得酸涩,但是一滴泪也没有流,或许我妈妈说的对,我天生就冷漠,不近人情,冷漠坚硬,注定孤独终老。

    只有我自己知道,夜晚躺在床上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我蜷缩着身子,冷得颤抖,把被子一层一层往身上叠,压得自己喘不过气,却感受不到一点温暖。

    半梦半醒的时候,我听见门响,疯了似得往门口跑。

    脚绊在地毯上摔下来,终于清醒过来,他是不会回来了。

    玄关里他的拖鞋没有了,衣柜里也没有他的衣服,洗手间只有我的牙杯孤零零待在那里,我再也不用骂他把牙膏挤得乱七八糟了。

    三年时间,我们没有见过一面,他或许还在这个城市,或许不在了,如果刻意,哪怕他住在隔壁街,我们也可以做到一辈子不碰见一面。

    有段时间,我下班的时候经常到处走,漫无目的地,亦晗问我做什么,我说散步。

    我真的是去散步的,如果我没有刻意去我们以前经常去的地方的话,或许我能说服自己。

    但我一次也没有遇见过他,我们互相删了彼此的联系方式,甚至是彼此朋友的联系方式,成了两条平行或者逐渐远离的线。我原本期盼的就是这样,所以我又何必悲伤

    三年很久了,再浓烈再深刻的感觉,在上千个日升月落之间,早应该化为泡影的。

    但可耻的,我还是荒乱,再见他的时候我甚至不敢推开门,我看见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孩的时候,我一下子挪开了眼,甚至没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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