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一章 来碗羊杂,带走(第1/2页)  花爷饶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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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天门关回去的路程比边平县到瓦窑镇要远一倍,又是山路十八,在大巴驶入边平县城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今天是周五,按照高三的课程表来算,明天妹妹还得上一天的课才得休息,这个时候也应该在上晚自习。

    罗西也没打个电话,直接开门进了屋,把刺山龟放到盆里,丢了些番茄进去随它吃去。

    再花了一点时间把最娇气的冰晶秋海棠种上,把兰花放到后院的花架上,本内苏铁依然留在包内。

    秋海棠是喜欢阴湿环境的植物,经过了两天的奔波显得无精打采的,之前被他压断的上半部分显然是没救了。

    不过主干还挺精神,及时种上,护理得好的话应该没大问题。

    兰花和苏铁嘛就不用那么着急了,都是耐旱植物,移栽之前都得修一下烂根,晾晒干之后再种。

    现在也不着急着种,等休息够了,配上合适的植料再种,问题不大。

    动作麻利的做完这一切,再巡视一下所有的花,除了那几棵特别难养的十二卷多肉有些徒长之外,其它的都生长得很好。

    之后便转身进入自己的房间,把飞狐猴放到衣柜的一角,倒头就睡,他可真想死自己的枕头了。

    罗西已经许久没感受到如此安心的睡觉了,一觉直到第二天中午,肚子饿得直抗议才极其不情愿的起了床。

    “老板!给我来一碗羊杂配饭,多放辣椒!”

    罗西把答应“都市放牛”的金线莲寄出去后,来到文化街比较有名的羊肉小吃店,高声喊道。

    这里的老板是一对来自陕北的中年夫妇,为人热情,厨艺也不错,特别是这里的羊肉总让罗西念念不忘。

    价格稍微有点儿贵,一份羊杂配饭就是三十块钱,以前他也就敢每个星期天带着妹妹来奢侈一顿。

    “小罗?好久没见你来了啊。”老板娘用夹带着浓重陕北口音的普通话笑道。

    “你这里的饭太贵了,我要来得起啊。”罗西开玩笑道。

    “哈哈哈你真会说笑,你在边平县的事谁不知道啊,两百万捐款呐,够我老两口挣大半辈子了,听说你已经当官了,我应该多收你一点。”

    老板娘这话一出,小店内的几桌客人都诧异的看着罗西。

    两百万捐款这件事已经被县领导大肆宣传,边平县电视台也每天都要拿这个本县有史以来最正能量的新闻报道一番。

    整个边平县大到高中,小到幼儿园就没有不知道罗西大名的,可也都只是闻其名不见其人。

    这一点是罗西明确要求的,这件事不是他所为,一提起来他就莫名犯尴尬癌。

    而且这个小地方人口本来就不多,要是连照片都给贴出去了,那他不得天天被人堵在门口。

    “你真是太谦虚了,就你家那辆四驱的越野奥迪,整个边平县都没几辆。”罗西继续打趣道。

    这店主为人热情也就免不了八卦一些这里发生的大事小事,这也是招揽顾客的一种手段。

    其实罗西不太喜欢和他们搭讪,就说他以前吧,每次起床的时候都差不多是中午了。

    一大男人无所事事,时不时出去山里转悠一两天,回来之后每天睡到日晒三竿,邻里的老太太们明里暗里都说他些什么,他心里也有个数。

    喜欢八卦是人的天性,罗西倒也懒得理会,只不过那些人平日里就只看到他一副“啃老本”的样子,却看不到他一人在荒山野岭求生的种种危险,难免有些不愉快。

    这下倒好,两百万的捐款一下子就把他的形象从啃老族变成了本县十大杰出青年之首。

    看到周围人的眼光,罗西立马说道:“那个我带走吧!做两份!”

    “这么着急走啊,工作忙?再忙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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