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咱进场吧。”叶川梓怕被人认出来,和向晚到角落里去了,路博煜,向皓焺,南情,便和方森一起到靠近舞台的地方去了。
唱会场地设计的很特别,过道上,栏杆上系着很多半透明的无色假花,配着纯白色的叶面,枝干,很好看,舞台上,大片采用银色白色,干冰雾腾腾的,白色光线柔美的勾勒出一朵烟花的样子,悠悠的转动着,在屏气敛息凝神时,走出了二十多个穿白色长裙的女人,身材匀称,云袖搅动似雾的一片干冰,长裙摆动,个个像画里走出的仙子。
伴奏开始了,粉丝们都认出来这是《陆仟肆佰》里的第一首歌,也是排行榜上蝉联了两周榜首的歌——念。
所有人不知为什么,如此整齐的屏气等着,等着那像清溪沾过的声音破竹而出。
歌词像是一首工整的诗,方森的声音清清凉凉,总给人一种近乎薄凉寡情的感觉,几乎没有人敢窃窃私语,连灯牌也关了一半,大家听到了伴奏愈来愈热闹,一声清脆的笛声响,云雾里走出一个人来:
“此经三年,门前灵木早生芽;
如此念念,晨赏诗词晚入霞;
无人问津,偶见后院花草杂”
半包围的舞蹈翩然,方森站在第一排站台高处,白青色的裙装,是那种再平常不过的女子古装。
虽然女装,但配合方森标准的戏腔,任何一些娘气都没有,尽管没有任何带动人心的热舞,也没有任何激动人心的伴奏鼓声,但无一秒不热血沸腾。
然后一曲结束,他转身往里走,又走出很多人来推了一面面黑白屏风出来,方森褪去外衣,古装下藏了一件长衫,孑然一身很清瘦的样子。
这是一首很悲苦的歌,听的人心都被带动着一恸。
而后,一身白衬衫黑色长裤,或者带流苏的鹅黄色上衣白色阔腿裤,亦或者墨蓝色的西装,镶嵌了一层水钻,晶莹发光。
但他总是站在一处,或坐在呼应舞台情景的椅子上,偶尔配合群演做几个频率不大的动作,但每一首歌,都敲动着人的心弦,和在音乐软件上听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震撼。
林初在很靠近舞台的地方,不知自己作何表情,也几乎忘却与自己站在一处的人。
嗯,十分耀眼,九十分心动!
与其说是一场演唱会,不如形容这是一场音乐会。
林初平时和方森交流,也知道他声音好听,但是方森平时和他讲的都是些欠欠的话,懒懒散散,随随便便,再好听的声音说着闲词散句,加上方森私下在他面前的样子实在像个软骨头的赖皮,实在体会不到这个声音有多好听。
但是,音乐之所以被划分到艺术行列中,终归是同生活中的不一样的。
真的是好听,那个平时才思泉涌,笔下生花的林初,在这一刻,词穷到赞叹不出一个字来。
满脑子仅能展现的,是多年前也穿着女装的方森,与舞台上的影子重叠。
这是一场没有主持人的演唱会,当光芒散去,舞台上安静了,干冰开始散开,林初骤然想起ei博上的一片骂声,心中一滞。
忽然舞台上,又走出一个人来,紧随而来的是方森,等二人在平面上站定,干冰终于消退。
林初还没有意识到,等整场欢庆起来,在尖叫声中,他听到了方一卿的名字。
原来是方一卿,林初诧异的看了一眼路博煜,后者回以一个十分平静且有些无辜的微笑。
然后他听到向皓焺冲着他喊:“方一卿好像认识方森,主动来的,博煜本来没要求。”
他声音很大,引得前排两个女生回头看,路博煜一巴掌捂住了向皓焺的嘴。
林初见了,尴尬笑笑又默默点了点头,转头看两个人在台上对两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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