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七十六章 李白那些事儿(第2/7页)  幻之盛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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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亲密的黄金时期,不但大开边市互易,还由回纥大王子率领一只三万人的回纥军,在河北作战,因此由边境冲突升级而来的外交事件,再次因为双方敏感的身份,而变的微妙起来。

    出了这档事儿,西北那些大大小小拥有有狐狸一般的心肝,兼具了豺狼或者秃鹫之类的美德和品质,的朝廷大员大老们,只怕又有借题发挥的机会,重新在长安的舞台上活跃起来。

    我暂时离开以避免表态,或许有利于事态的发展。现在长安城里当然是,再次丢给任劳任怨的老黄牛韦老二当家,他家老头子是西北行朝里资格最老的宰相,兄长是南边小朝廷的御史中丞,比我更适合担待这些东西。

    然后才是,纯粹我个人一点点的私心,我只是想去看看李白,顺便给自己放个假,自出成都以来龙武军就和救火队一样,到处疲于奔命的充当堵窟窿,补漏洞的任务。而这个时代大部分的名人,象杜甫已经收于门下,王维在官学开宗,王畅龄在成都受学,只要在世的我多已经见过,就剩这位诗仙了,顺便看看还能为这位已经很倒霉,将来还要更倒霉的老先生,做些什么。毕竟他已经五十六岁了,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来到这个时代之前对这位诗仙,我和多数国人一样有一种复杂而向往的情怀。

    生于碎叶,五随入蜀,15岁学剑术,好神仙之道,20岁已经游侠天下,30岁已经名动京华,40岁闻达上听,诏对天子,笑傲公候权门,传奇一般的人物和经历。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做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金裘,顾向平原笑。吾亦淡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

    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这都是些游侠行径。即使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才好。他不习惯仰视。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的信任。这一切足以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

    但到这个时空,随着相关的人和事物,接触的点点滴滴越多,就越褪去那层神圣的光彩。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切。

    据说当年李白、杜甫、高适三人,同为近交好友,一起出游,同时做客于北海太守兼大书法家李邕府上,一日饮宴,身长者兼主人的李邕突发其想说“诸君皆当今名士,何不学古人,各言尔志呼”

    这其实就是南北朝传下来品评名士的遗风,对士林中的地位,有重大的影响。这三人,也同时代表了诗坛三大流派风格,一个是轻傲狂放的游侠派,一个忧国忧民的写实派,一个边塞特色的军旅派。

    这时杜甫才33岁,李白44岁,高适43岁,还是年华富韶的中年,正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之时。

    其中以李白最有豪情壮志,当先满饮一杯大声说,“凭小子胸中之才,如遇明主,为宰相之位,易如俯拾草芥,使寰宇大定,海内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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