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指引迷途(第2/3页)  祸乱中世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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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了一下才哀嚎起来。

    夏洛克看在眼里,冷汗立刻流下来,他哆嗦半天,重新说:“陛下,我们是看到您屠龙,实在太害怕才逃跑…”他还没说完,咔嚓又一声,这次是脖子。

    “陛下…,那条鳄鱼是我们带来的,那是英格兰福克森公爵要的,他在去圣地的路上见过这东西,想养一条。我们在路过河流时想让它泡泡水,它就跑到这。我们找了很久才找到,可是它已经吃人了,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夏洛克终于老老实实的交代了整个过程,刘氓越听越好奇,于尔根等人越听脸越黑,不过他们看刘氓的眼神中又多了些什么。

    刘氓倒是挺喜欢这家伙,调笑道:“哦,为了掩盖罪证,你们就敢谋杀贵族?哎呀呀,我真是太喜欢你了。不过你在金羊毛是不是混的不如意啊?怎么干起搬运工的行当?”

    “陛下,我们并不敢袭击您,我们只是朝天空射击,只是想逃跑…。陛下,我已经不在金羊毛联谊会了,大家都排挤我,妒忌我…,联合起来夺走我的财富…。福克森公爵让我帮他打理生意,可我无论给他挣多少钱,他都像看一只臭虫一样看待我…”夏洛克一开始还战战兢兢,慢慢的,似乎说到了伤心处,语气竟激愤起来。

    看他的样子不像作假,可话说的实在玄乎,刘氓正准备讽刺两句,一旁的艾米莉凑到他耳边说:“这家伙说谎,犹太人没一个好东西…”

    吁?这就是传说中的犹太人?那就没问题了,别说排挤你,藐视你,不杀了你就不错了。你们非要说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犹太教派生的,有根有据,别人也就认了。可你们又说什么耶稣不是救世主,而是私生子,那不是找残废么。

    不过在刘氓前世,举世公认犹太人是最聪明的人。刘氓对此并不感冒。除了东瀛、爪哇、怨毒那样进化不完全的,聪明与否跟种族关系不大。

    犹太人专事经商,生存环境又险恶,不活泛点根本就混不下去。而且犹太人善于集成,善于钻营,并不善于发明创造。刘氓前世所谓的犹太科学家、思想家,仔细判读一下,就会发现他们多是麇集各方观点,然后包装兜售,还是不脱商人本色。

    不过这一点是刘氓最需要的。他的小弟要威猛的有维京人,要残忍狡诈的有库曼人,要严谨的有条顿人,要聪明的有希腊或罗马人,要灵秀不失稳重的有哥特人,还就缺会钻营的。想到这,他的脸立刻笑成马蹄莲。“我说夏洛克,我的镜子和香皂估计你也听说过,你觉得这两样东西有前途么?要是交给你,你会怎么去经营?”

    “啊?”夏洛克楞住了,呆了半天才诺诺道:“陛下…,您的镜子和香皂的确是很有潜力的货物,要是经营得好,可以说价比黄金。可是…”说到这,夏洛克抬头看看刘氓,见他饶有兴趣,胆子也大了起来。“陛下,您受到行会打压,一方面是您的货物威胁到大家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您的名声不显,再有就是您没有合适的通路…”

    夏洛克本就是老手,又有现成的门路和经验,自是说的头头是道。刘氓感觉差不多了,也不再多听,打断他的话头说:“好了,我不需要成为优秀的商人,你会弄就行。这次我带了两千面镜子,五千块香皂,全都交给你。你自己做账,挣的钱交给我六成,做得好,我所有的生意都交给你打理。”

    说到这,他看了看剩下的两个雇佣兵,阴笑着说:“这屠龙的事情我不想传出去,你做生意也不必打我的名号,就说是我姨母的玛丽亚·冯·埃特尔公主的家臣,我在领地上划分了她的采邑。好了,于尔根,把我们的管家带到商队那,让他带上人和东西滚蛋。”刘氓一说完,又是喀嚓,喀嚓两脚,剩下两个雇佣兵也嗝屁。

    看到这场景,夏洛克颤抖一下。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悲悯或恐惧,而是神色复杂的看了刘氓一会,恭敬的施了个礼,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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