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 卧底(第1/3页)  玄事警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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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队长前往总部开季会已经好几天了,我和蚊子没什么任务,一直待在“基地”像搞传销一样。

    其实我早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在社会上,我们的一切档案都为“零”,比普通人还普通,除了我的名字“徐小浩”是真的以外,其他的全是虚无。

    短短的几年时间,我身边几乎没有了朋友,父母也总说我没出息,多大的人了还像个无业游民一样四处“打散工”。

    “想什么呢?耗子。”蚊子见我坐在那里发呆,还以为我又开始动摇了。

    “放心吧,哥只是偶尔的感伤一哈,绝对不会背叛组织滴。再说咯,我可不想被摘除脑叶变成白痴。”

    我说的是实话,路都是自己选的,既然走上了这条路,什么叫大是大非我心里还是有个数的。

    蚊子笑了笑,说道:“其实有时候我也会这样,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不过就像你说的,既然选择了,就不要有那么多困惑。”

    “还不困惑啊?哥可是经常见你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呢,怎么的?这么多年了还没有忘记她啊?”

    我说的她,是蚊子的前女友,当年蚊子大学毕业后,和我一样进入调查局,所以不得不分手。

    “少来了,有些事情,已经过去了......”

    我和蚊子胡乱的闲聊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忽听外面传来了脚步声,知道多半是王队长回来了,忙闭嘴翻阅着手中的资料,装作很认真的样子。

    见王队长一脸忧愁外加严肃,我壮着胆子问道:“队长,走累了?”

    “你特么从北京回来是走路?”王队长几乎是吼出来的,就差没跳起来了。

    蚊子怕我添乱,赶紧接过话来,问道:“是工作上出现什么问题了吗?队长。”

    王队长看了一眼蚊子,语气缓和了一些,摇头说道:“知道徐小浩带回来的那块血玉是什么吗?是巫蛊......”

    巫蛊?我和蚊子对视一眼,或许对于其他省份的玄事警察而言,巫蛊只在“玄事档案”中了解过。但对于在贵州工作了那么久的我们,尤其是贵州本地人的我来说,多少有些见识。

    本草纲目里有记载:取百虫入翁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既名曰蛊。

    蛊虫可谓集百毒于一身,而巫蛊又是蛊中之霸,是将巫术融入蛊之中,这样的蛊,可杀人于无形。

    但是巫术原本是借助超自然力量窥天地万物的方术,已有违自然规律。若是借助巫蛊害人,下蛊者会受到巫术的反噬,自减阳寿,所以巫蛊多是用来迷人心智,以达到下蛊者的一些目的。

    而且不同于普通的蛊毒,巫蛊可以遁形于任何物品之中。仔细回想那晚上我的经历,这就好解释了,那块血玉就是传说中能够害人于无形的巫蛊。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研究中心就经过反复实验得出结论:巫蛊其实类似于一种致幻药物,施蛊者或巫蛊本身能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催眠被害者。不过其中还存在一些迷并没有完全解释清楚,目前仍在研究当中。

    所以我觉得就算这块血玉是巫蛊,也不至于让王队长有这样的反应吧?肯定还有其他的原因。于是在我和蚊子的请教下,王队长说出了缘由:

    这次开会结束后,王队长像往常一样准备打道回府,却不料被高层某领导单独接见。当然并不是什么好事,而是因为王队长带去总部的这块血玉大有来头。

    高层接到消息,有一队邪教组织,他们信奉超自然的力量,专门借助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害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按理说,惩治他们是警方的事情,不过既然牵扯到一些未知的事情,调查局不可能不插手。于是通过特殊的渠道,高层安插了一名外围线人,也就是“血玉事件”中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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