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也不说,只写一首诗,如果她对我有意,自然明白我的心思,如果她对我无意,那我就说这首诗是给她们文学社投的稿。这首诗叫什么呢?就叫《暗恋》。这样一想我又开始佩服自己的智商了。
暗恋
作者:王小健
她长的并不比天使漂亮,但在你心里她才是神。
她个子并不比你高,但你见到她时总习惯仰视。
你想和她四目相觑,但真的有这样机会时,你的眼睛却不敢直视她三秒钟。
夜里你不敢睡得太沉,因为怕不小心喊出她的名字,被下铺兄弟听到。
白天你没办法认真上课,因为课本上一不小心就会蹦出一个和她有关的文字,然后就会将你的思绪引到一片汪洋,尽管这些文字在别人眼里可能和她毫无关系。
有无数次你觉得累了,想破釜沉舟,干脆和她表白算了,好了就白首不相离,糟了就离开这座城,永世不相见。你甚至喝了几罐啤酒为自己壮胆,但见到她后你只能红着如红掌花一样的脸,吭吭痴痴的说:借书。
然后傻立在那任凭脑子一片空白,甚至说不出要借什么书。
几番尴尬后,你明白在这个世上,她就是你的克星,是可以让你变成比白痴还白痴的人,而且是可以让你心甘情愿,不能改变白痴的人。
渐渐的,你的内心深处上了一把锁,只有在夜深人静时,你才小心翼翼将它打开,然后一个人静静的回放和她有关的一切,直到老去。
直到老去,你也未曾知道她也如你。
这首诗写好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幻想着圆圆收到它后,能一下子明白我的用心,然后也能给我回一首情意绵绵的诗歌,然后我就大胆的回信向她告白。
小胖看着如痴如醉的我,说:王小健你写啥呢?傻了吗?被狐狸精迷了吗?再不吃胡辣汤都特么凉了。
二十多天后我又收到了牛圆圆的回信,拆信前我暗暗许愿,希望丘比特带着好运在我头上降临。
打开书信,没有寒暄,没有婉转,直奔主题:王小健你寄来的诗歌文学社同学们都说写的很好,但张老师审核时说不适合在黑版报上刊登,他帮你投杂志社了,听说被收录了,等稿费发下来,我第一时间送到你家里。
看到这样的结果我哭笑不得,平生第一次写首肉麻诗,还被好多人看,还老师审核,还投杂志社,最后稿费还要送到家里,怎么不让全世界都知道啊,这得丢多大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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