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沈思瑜还是不冷不热的,但是安梅如果松口,这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这几天就在附近找工作,有点眉目了。梧村这边没有什么大公司,但是离家近,离你们也近,方便来回照顾。”
沈思瑜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没这个必要,梧村这附近有什么发展,你到城东那边看看,我这段时间也在看招聘信息,那边好像需求量挺大的。”
安梅瞪了沈思瑜一眼,“你懂什么懂,煮你的饺子去。”
金元低头嘿嘿一笑,“阿姨,你要是不嫌我麻烦,我就经常来看你,你应该不知道,梧村这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因为临郊,后身有几个风景区不错,我这几天正好没工作,我带你出去转转。”
“好呀!”安梅一拍金元手背,“就后天吧,我在这房子里憋的也是闷了,有你陪我我就开心了。”
沈思瑜翻起一个白眼,用筷子敲了敲桌面,“你们还吃不吃饭。”
沈思瑜刚塞了两个饺子进嘴,就闷的一声打了一个饱嗝。安梅不满意的放下筷子,“你在外边吃过了?”
“恩。”沈思瑜有点心虚,应了一声,一边金元似乎也看出点端倪,虽不说,但是眼中闪出一丝的不悦。
不用说,一定是跟沈昊松。
“送送,去送送。”安梅前脚把沈思瑜推出家门,后手咣当一声把门合上了。沈思瑜脚下还穿着拖鞋,她抬头看了金元一眼,“你还用送么?”
“思瑜,其实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以前的沈思瑜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但是临城的事情,就像欠了这男人的,欠就得还,自然不能驳了面子。
沈思瑜塔拉着拖鞋跟金元下了楼。
楼下有一个不大的花坛,但是早没花了,被附近的老人满花坛种上了大葱和香菜,不远处两个大大的公用垃圾箱,再望就是昏暗一片,连个路灯都没有。
“嘶”沈思瑜吃疼一声,停下脚步。
金元回身,一把扶住了思瑜的胳膊,“伤到脚了?来,这边坐坐。”
沈思瑜一瘸一拐的被搀扶到花坛边,伸手摸了摸鞋底,一个图钉扎的不深,但是疼的要命。
沈思瑜摆弄着脚,用指甲掐住伤口往外逼出两滴血,只当消毒。
“思瑜,你们不合适。我打听过,沈总今年都37了。你才22。”
沈思瑜抬起头,青丝垂了下来,“你想说什么?”
金元直了直身体,一脸的严肃,“我知道,以前他们说你喜欢司总的事情,都是骗人的。那时候我觉得你喜欢钱,但是后来我到了梧村知道,你如果真的喜欢钱,就不会住在这样的地方,凭你的样子和学历,不至于。”
沈思瑜缓缓直起身体,歪着头看金元,“我是挺喜欢钱的,没有钱我就不能养活我妈妈,没有钱,我就一辈子都搬不出这个鬼地方。”
金元哑口,“可是你还年轻,如果我们以后努力拼搏的话,不见得会比别人过的差的!”
“我们?”沈思瑜有点无语。金元这个人向来自信,自信到让人觉得更像自负。就像当初他说自己跟司振玄比起来也差不多,沈思瑜摇摇头,差的不是钱,是一种男人的深沉。
沈思瑜摇头,金元有点慌,像表白这种事情,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
“我知道我现在是穷小子一个,你看不上我。但是我也才23啊,14年以后我到了沈昊松的年纪,说不定我跟他一样。”
沈思瑜真的不忍心打消他这份热情,“行,我知道了。你喊我出来就是想说这个事情?”
金元一愣,“那你的意思?”
“我们是朋友,昨天的事情我谢谢你。但是有些事跟钱没关系,我跟沈昊松已经七八年了,如果没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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