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八章 清晨杀机(第2/3页)  复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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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准备明日早晨出兵,迎击附近的胡人军队。

    天刚朦朦亮,早晨的雾气还没有全部散去,依旧萦绕在草尖叶面,随着气温的降低逐渐凝结成晶莹的水珠,在熹微的日光照耀下反射着微弱的光芒。

    一只马蹄踩在了草叶上,将这株娇嫩的植物踩到,上面的水珠立刻落地,融入土中,成为了滋养这一方大地的又一份水汽。

    哒哒,哒哒

    马蹄声响彻了清晨的天空,从前至后,长长的队列在大道上慢慢行走着,战马上面骑着扎着髻的士兵,这些人脸盘宽阔,鼻梁高挺,显然不是汉人。

    队列长长,前军士兵马蹄踩踏出来的声音还没有消散,后军的声音已经响了起来,这些声音前后交织成一片,奏出来一曲肃杀的乐章。

    夫蒙灵今年三十八岁,正是一个将领最具有冲击力和侵略性的时候,他身高不高,可是却粗壮得很,一双胳膊有如树干一般遒劲有力,曾经生生扼死了一只野狼!

    说来奇怪,夫蒙灵出身白马羌族,按理说应该以白为姓,可是他却姓夫蒙,这就让很多部下奇怪不已。但是出于对领导的敬畏,没有人敢于向他提出问题。

    部队在行军,除了战马马蹄踩踏出来的声音之外,没有士兵出声响,这说明这支军队具有良好的军纪和训练,士兵们懂得在平时节省体力,以供战斗时使用。

    夫蒙灵左手是一大块干肉,右手是一大壶牛奶,这就是他的早餐了。干肉经过烤制和晒干之后还留着粗盐的咸味,可是却干涩如木柴,若是没有牛奶滋润,还是很难下咽的。但是夫蒙灵却细细地咀嚼着这干肉,好像他吃的不是干如枯木的干肉,而是在享用难得的珍馐一般。

    他是饱经沙场的战士,深知在战场上只有生存才是最重要的,而没有足够的体力是不能够战斗厮杀的,因此哪怕是一块腐肉,他也能够为了生存而生生吃下去!

    也就是这种敢于战斗,不怕受苦的精神,才让氐人从塞外苦寒之地生生杀到中原的花花世界,占据了这美好的无限江山。

    “汉人,虽然懂得写诗作画,可是不懂得战斗,他们能创造,却不能够保护!所以,这中原之地就应该是我们氐人的!”夫蒙灵嚼着干肉,看着眼前的雾气,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唐苦老,这雾气怎么这么大!”

    唐苦老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长得非常强壮,曾经在战场上给夫蒙灵挡了一刀,因此夫蒙灵让他做了自己的亲卫队长。这小子是唐牦羌,因此以唐为姓,苦老是汉译名,后面好像还有点故事,但是夫蒙灵懒得去关注这名字有什么深层含义,只要唐苦老忠心耿耿、勇敢战斗,那就足够了。

    唐苦老问询赶来,恭恭敬敬地说道;“将军,已经派出哨骑侦察了!”说完,他欲言又止,想了想还是问了出来;“这么大的雾气,不仅我军行动起来困难,就算是敌人也找不到我们,应该没有危险!”

    “话不能这么说!”夫蒙灵眼下嘴里的最后一口干肉,狠狠灌了一口牛奶,这才开口道;“五年之前,我跟着天王打仗,那时候也是这么大的雾气,不,这雾气比这时候还大!那时候真是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三步之外的友军都瞧不见!所有人心里都打鼓,都有些心慌,可是军令一下,还是必须前进!”

    “我们往前走了两刻钟,雾气越来越大,渐渐渐渐地都看不见身边的人了,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是身上的盔甲和手中的长刀!我当时心里有些打鼓,可是一想到军令如山,只要将主下令,哪怕是刀山火海也得往前,就硬着头皮继续走。结果又走了半刻钟,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唐苦老问道。

    “嘿!走着走着就看到对面来了人,我还以为是自己走迷了路,结果一看,竟然是穿着敌人盔甲的士兵!我这是遇上鲜卑狗了!”说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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