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砍死,这一刀由沙搏虎进行,他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却是个是刀子的天才,轻轻一刀就割破了夫蒙灵脖子上的的大动脉,然后用碗接着,准备放血给所有人喝。
鲜红色的血液慢慢流淌在洁白的瓷碗里面,好像红艳的宝石。这晶莹的血液,泛着耀眼的妖艳红色,曾经在一个武将体内维持着他的身体运行和生命维持,而今又要进入数百勇士身体,与他们合二为一,成为沸腾在血脉深处的印记图腾。
碗是充足的,毕竟军队行军是要带着碗筷的,要不然吃饭就麻烦了。但是酒却不够,因为高纯度的酒精是战略物资,是治病救命的麻醉剂和消毒药,因此复汉军中也不算多。
“将军,您就和长官们一起喝吧!我们喝血就行!”士兵们有些失望地说。
“不,不行。”刘正一口否定:“拿大桶来!再拿水来!给我兑在一块!”
大桶拿来了,这是用铁箍箍起来的大木桶,可以装几百斤的水。
士兵们抬来两桶酒,将浓香的酒液倒进大木桶中,然后又把夫蒙灵的血液和清水兑了进去。
刘正庄严地走上前去,用马勺搅拌了一下,桶中的液体立刻变成了粉红色的颜色,随着他的搅拌,散着淡淡的香气。
刘正用一个大碗盛了半碗,举起碗来,对着众人说道;“军中人人为兄弟,可是却不能没有上下尊卑。我是领袖,我第一个喝,你们不要和我抢!”
士兵们一笑,都用眼神注视着他。
酒并不好喝,或者说,兑了水又兑了血的酒好喝才有鬼了,但是刘正依旧一口饮尽,然后将碗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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