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天子脚下,说一口极漂亮的京片子,也沾染了很多旗下大爷的派头,公案上摆着龙井茶,精致的水烟袋,不时还要剔一剔指甲,闻两下鼻烟。
但蒯贺荪只是行动漂亮,为人还是不顾民命的庸才,审过一堂,见两个人的供词并无翻异,随即转解巡抚亲审。
浙江一省之长叫杨昌浚,字石泉,湖南人,他和翁同龢一样,都是十二年出一回,极难得的拔贡出身,因为功名骄人,杨昌浚在浙江相当专横,凡事独断独行,没有什么顾忌,但他的官声倒不坏,遇到这样的逆伦重案,倒也不敢轻忽,派了一个人叫郑锡瀛的,到余杭县去密查。
虽然是密查,但刘锡彤和陈湖并不害怕。在他们看来,杨中丞派郑大令下来密查,摆明是要调剂调剂他,只要花银子,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左右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就从杨乃武家中弄钱打点敷衍就是。
到咸丰二十五年,四海升平、物阜民丰,物价极贱,用了一百两银子摆平了郑锡瀛,由他带一份同余杭县一起禀赋的公文回去,不料杨昌浚大发脾气:原来是要郑锡瀛密查,如今却是两方一起会衔的禀赋,这就失却了密查的原意,有人说要再派人去一次余杭县,但也有人认为,这样一来,会耽误限期,拖过了年很不适宜。
两方意见到了巡抚这里,杨昌浚还是同意后者的看法,但于郑锡瀛很是不满——这种事自然瞒不过他——把他叫来,狠狠地训斥了一通。
杨家一边,杨乃武有个姐姐,女中须眉,丈夫姓叶,人称叶杨氏。她心知弟弟没有做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不管怎么样,也要救弟弟一条性命。
叶杨氏走了两面的门路,一个是找了一个叫邹官生的退休刑名师爷,这个人精于刀笔,律例纯熟,只是当年为一字之差,害死了一个本来不该死的盗犯,这一家人只有他一个独子,冤枉送命,母、妻在不久之后也相继病死了。邹师爷觉得是自己造了孽,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故乡。
经邹师爷的指点,叶杨氏和詹善正(他是杨乃武的妻弟)知道,这件案子在浙江已经成了铁案,若是最后说错了,从巡抚杨昌浚到知县刘锡彤都要受到非常严厉的处分!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这些人也断然不能准许翻案。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京控——也就是所谓的告御状!
咸丰十年前后,皇帝早就为百姓越级抱告一事有旨意明发天下,要各省官员不得有丝毫留难、恐吓等事。但民不可与官斗的古训深入人心,百姓只要有一线生机,也不敢做这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蠢事。而且,京控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也绝对不是想告就能告的。
用邹官生的话来解释,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在浙江最高衙门审过,仍旧觉得冤枉的,可以到京中去控告,“这个条件你们是有的。难的是第二个。”邹官生说。
“第二个条件是什么?”詹善正问道。
“第二是要案情内容。如果京控的呈词与原案核对,‘只小有异同,无关罪名轻重者’,就不再审理,翻案的反而还要治罪。非得是那种‘与大部案情,迥不相符,而又事关重大者’,方能受理。”
“这也是附和的啊!”詹善正问道,“浙江报部说我姐夫杀人,其实没有,这就是与案情全不相符了吧?人命案子,当然也是事关重大了。”
“是,但如何找出证据,就很值得研究了。”
“那,京控若是准了,是不是部里重新审?”
“这也不一定,照会典的规定,有三个办法,一是由刑部提全案来审,第二是发交督抚来审,三是京里派钦差大臣到该管省里去审,这三个办法,请旨决定。”
在邹师爷这里得了教益,叶杨氏和詹善正又找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叫陈正,和杨乃武都是这一科得中的举人,准备要离开杭州进京参加会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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