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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还蒙蒙亮,已经有一大批学生在去赶往学校的路上了,在农村的交通不如城里那么发达可以坐公交,路程远的基本都是骑车,但是有一个例外。

    呼吸均匀迈着轻盈步伐的向小天在路上满腹牢骚的奔跑着,从小到大都是这个样子,自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都十几年了,父母在城里教书,爷爷又不方便,从未像其他小朋友那样有家长接他上放学,只能是自己走。

    可是向小天从小就比较爱发呆,也不知道小脑袋瓜在想什么,走在路上没少撞电线杆,掉沟里,总是上学迟到,回家误饭。但是规定四年级以前不让骑车,所以他想出来一个虽然很讨厌,但是却很管用的方法:跑步。

    起初还是很难适应的,但是至少在跑动的时候不能胡思乱想了,他很满意,但是后来跑步越来越顺,越来越自然,这样一下就是近十年。

    果不其然,后来也让他练就了在跑步当中发呆,他很是郁闷,因为每次清醒都是伴随着叫骂声,不是差点撞到别人就是被撞,自行车还好说,汽车的话就只能祈祷命大了。

    向小天进入教室看到满屋子的人已经到的差不多了,除了几个认为学习无用的学渣们估计还在床上睡觉,稍微有点上进心的已经借着这早上的大好时光,在疯狂的吃书了。

    向小天看着这些甚至连抬头打招呼都是在浪费时间的祖国花朵们摇着头走向自己的座位,虽然他自己也把自己划作“学渣”一类。但有一点和他们不一样就是他始终认为:永远都不要认为学习没有用,知识只有用的上和用不上之说,绝对没有有没有用之说!

    这也是他每天被迫早起跟着这帮“花朵”奋斗的原因之一!

    虽然很讨厌那些莫名其妙的麻烦,喜欢懒懒散散自由的生活,但有时想想看还真的不想成为妈妈口中说的那样成为一个路人甲。所以也想早点克制掉发呆的毛病,干点有意义的事,但无奈就是克服不了,更重要的是:什么事情才算有意义呢?

    “早呀,小天!”说话的是一个声音很甜的女孩,并不是很漂亮,但是很清秀,跟向小天可谓是青梅竹马,甚至从一年到现在一直是同桌,除了上学、放学走不到一起,几乎干什么都是一个频率。

    向小天坐下后边整理着书桌边道:“早上好,晓楠!奶奶说让你今天来家里吃,昨天老爸他们回来过端午,老妈她们做了好多菜,都没吃完下还剩了不少,昨天找了你好久都没见到人,去哪了?”

    齐晓楠自小父母双亡,爷爷奶奶早逝,母亲生她的时候就难产死了,父亲在送她进入一年级校园的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没有自行车,是抱着她跑到学校的,但是因为着急没注意看路,被侧面开过来的一辆面包车撞到了,被撞的前一刻,似乎是出于本能把齐晓楠丢了出去,不偏不倚的砸到了正在抬头看学校牌匾名称发呆的向小天。

    从此齐晓楠然后就靠着这么吃百家饭长大了,学费是学校资助一部分,村里人凑一部分,说来奇怪,齐晓楠的家里包括院子房间都是一尘不染,而且还有一身好厨艺,也不知道跟谁学的,随便几个菜叶子都能让向小天吃上一碗饭。

    不过正所谓穷人孩子早当家,说怪那也是向小天自己想的,因为他不止一次的跟齐晓楠说过,要是咱俩换个位置,我早饿死了,就是能天天去你那蹭吃的,也得让自己脏死。

    齐晓楠回道:“昨天去王婶那了,她家里盖房子,好多工人都留下吃饭,人手不够,我一早就去她家帮忙了。对了,小天,还有几天就中试了,你准备去哪所高中?”

    向小天露出无奈的表情道:“去哪我能决定呀,不过我不想离家太远,你呢?”

    齐晓楠冲他露出个甜甜的笑容道:“你去哪我就去哪,我比你学习好,跟上你肯定没问题!”

    向小天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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