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大声(第1/5页)  霍先生,有个小子请签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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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哥那人自尊心很强,我不想让他知道是我的缘故。请莫老板帮我这个忙。”

    上次,可是因为她的帮忙,用她纯熟的日语和英语功底征服了日本商人。就连日商都说:没想到贵公司有如此精明又有才华的女职员。那日商的言辞之间是对景荀的欣赏和赞誉。莫振浩对景荀也有欣赏,是一个女孩子,除了会说一口极流利的英语,就连日语也这么棒。

    莫振浩笑完:“景助理还真是很自信,你怎么就拿定我一定会帮忙,甚至有可能要得罪霍天宥的女人。”

    “我帮他,是我应该做的。而我们之间,也许未来合作的地方还很多。”

    帮了她的忙,还被她说成这样,前面倒是诚意不错。可后面这段话,让莫振浩觉得,帮了她,她还有些不认为是受了恩惠,是他们的合作。

    见过变脸快的女人,没见过翻脸这么快又还有些腹黑的女人。

    “莫氏集团是圣瑞最大的合作伙伴,唇亡齿寒,而我和你之间因为工作原因,少不了接触。林娜现在的确是霍副总的女人,若是霍家真要接受林娜,不会用了五年的时候都没搞定,可见她是不被霍家所”

    景荀留意到莫振浩那带着玩味的神色,这种神色对于景荀来说显得有些熟悉,用一种动物来形容:狐狸!对,莫振浩就像是一只狐狸。如果说霍天宥给人的外表是冷酷,那么莫振浩就用温润的外表欺骗了世人。

    “莫老板以为我对霍副总有意思,哈”她自嘲地笑了起来,“霍副总是挺不错,可我景荀要找男人的不是他那盘菜。”

    “天宥可是留学归来的才子,你居然不会动心。”

    景荀扬了扬头,是她的自信:“名校毕业的才女在才能上不比他差。再说,做过一段时间他的助理,对他这人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了解得越多,就越没想法。”

    旺兴东街的这家饭馆,在这点上,无论是大厅还是包间都坐满了客人。一个挎着lv包包的时髦女孩拾阶而上,到了二楼,举目这么一望,就看到一个熟悉的男子,他的对面坐着一位气质清新的年轻女人。

    一个短发性感的美女说:“丽珊,那不是你未婚夫吗?他他”

    “哼!我让他陪我吃顿饭,他总说没时间,却有时间和女职员有说有笑。”

    冉丽珊和母亲在商务大楼附近开着一家规模不算太的美容院,她大专一毕业就不再上学了,留在母亲的美容院帮帮忙。

    冉丽珊对同来的美容院美容师说:“你们俩先点菜,我去去就来。”

    冉丽珊的年龄不大,约莫在二十出头,家境条件优越而富足,从的成绩就不好,勉强念完了南海省一家艺术学校,只拿到了大专毕业文凭。她喜欢美丽,从就迷恋打扮,别的地方也不想去,就在母亲的美容院里工作,说是工作,却更像是玩。每天上午c下午去做做美容c泡泡澡。二十出头的年龄,原本皮肤就好,却因为她经常出入美容院,面容白得有些像僵尸,而那嘴唇又红得像要滴血。

    冉丽珊近了跟前,莫振浩望了一眼,立时起身:“丽珊!”

    她回应了一抹笑,全神戒备地看着一边坐着景荀:“她是谁?”

    景荀见莫振浩起身,也随之站了起来。看着面前这个年轻而偏瘦的女孩,不是不美,而是白得太吓人,一张脸全无血色,那白白的肌肤就像纸一样,可脸上还抹了浓淡适宜的胭脂c眼影。莹肌如雪,柳叶黛眉,眼睛不算大,却还算明亮c黑漆,正满是疑惑和敌意的看着景荀。

    景荀的第一感觉:她就是林娜第二。

    对于林娜的手段,景荀是领教过的。林娜太过张扬,总有一天会栽大跟头。她现下还不想与林娜计较。

    冉丽珊又追问了一句:“她是谁?”却没有之前那样犀厉,因为她发现景荀应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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