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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以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一条软垫矮凳,摆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面前是高大的床,右面是黑魆魆的大橱,橱上柔和、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变幻;左面是裹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映照出床和房间的空旷和肃穆。我吃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走动时,便起来看个究竟。哎呀,不错,比牢房锁得还紧呐。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跟前。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中的世界来。在虚幻的映像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落、更阴沉。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瞅着我,白白的脸上和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在一切都凝滞时,唯有那双明亮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真像是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魔的小精灵,恰如贝茜在夜晚的故事中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冒出来,现身于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那时,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但没有彻底给吓懵。我依然热血沸腾,内心那种奴隶的反叛情绪,激起了一股狠劲,支撑着我。我向阴暗的现实退缩之前,得压下迅速涌上心头的往事。

    约翰·里德的专横霸道,他姐妹的高傲冷漠,他母亲的厌恶,仆人们的偏心,像一口混沌的水井中黑色的沉淀物,一古脑儿泛起在我烦恼不安的心头。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白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又毒,而且强词夺理,目空一切,偏偏得到所有人的纵容。她的美貌、红润的面颊、金色的鬈发,使得她人见人爱,一俊便可遮百丑。至于约翰,没有人同他顶撞,更不用说教训他了,虽然他什么坏事都干:拧断鸽子的头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采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暖房里上等花木的嫩芽。有时他还叫他的母亲“老姑娘”,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而破口大骂。尽管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却依然是“她的宝贝蛋”。而我不敢有丝毫闪失,该做的事都努力做好,人家还是骂我淘气鬼、讨厌坯,骂我阴丝丝、贼溜溜,从早上骂到中午,从中午骂到晚上。

    我因为挨了打、跌了跤,头依然疼痛,依然流着血。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却不受责备,而我不过为了免遭进一步无理殴打,反抗了一下,便成了众矢之的。

    “不公呵,不公!”我的理智呼喊着。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理智化作了一种早熟而短暂的力量;决心也同样鼓动起来,激发我去采取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难以忍受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不能奏效,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

    那个阴沉的下午,我心里多么惶恐不安!我的整个脑袋如一团乱麻,我的整颗心在反抗!然而那场内心斗争又显得多么茫然,多么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心底那永无休止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如此受苦。此刻,在相隔——我不说多少年以后,我看清楚了。

    我在盖茨黑德府上格格不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融洽。他们不爱我,说实在的我也一样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己合不来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身份还是嗜好都同他们泾渭分明的异己;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境遇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讨厌家伙。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无忧无虑、漂亮顽皮、不好伺候的孩子,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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