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英家菜》饭店南北朝向,面对着的马路叫学苑路。马路对面开着一家装潢高档客流如织的火锅店,名字和马路同名,就叫《学苑火锅店》。
这时,正是下午一点,火锅店里络绎不绝的有客人告别出门,不断有小车离开。一个打扮时尚得体、长相光鲜、徐娘半老的女人站在一边,含笑向离开的客人告别。
她就是火锅店的老板娘罗迅,贾雪原来所在外贸公司的会计。
别人下岗,不是无所事事就是融入了打工行列,只罗迅以不及掩耳之势就当上了老板。
当上了个体老板的滋味真够好的。赚到了钱不用像以前似的颠颠的存到银行,可以拿回自己的家……就是存也是存到写了自己名字的户头,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愿意花多少就花多少,怎么花都行。
可以买高档衣服高档大房子高档家具甚至汽车。她记得淘得了第一桶金买来了小轿车时,招来了多少人的羡慕嫉妒恨啊。
这座城市太小了,只要她坐了车,上了大道,就能遇到原来公司的人。你看他们的眼光,恨不能将她一口吞下去。但那又能怎么样?我就是有钱了,发财了。你们很惨?那是你们没本事!现在的时代是谁有本事就撑死,没能耐就饿着!
火锅店不总是忙的,她也不会一天到晚的总逛商店。闲暇时她就爱坐在靠橱窗的一张桌子前,盯着外面大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出神。
人活在世上,图个什么呢?除了吃穿戴就是一口气了。大家都生活在一座城市,自然是经常见面,也自然是要比的。
比什么?刚参加工作时在豆制品厂比的是谁工作好入了党得了奖状,后来到了外贸开始比谁得的奖金高福利得的多,现在下岗了,就该比谁在社会上混得好了。她想起了在豆制品厂时的工友。他她们可是提不起来的。
每天在赚着那么一脚踢不倒的工资,一个月下来,连她一天的赚头都没有。外贸公司呢,有几个不错的。文书出了书,有了些名气。可那算什么,几年才写成,只得了几千元的稿费,平均起来,连一个扫大道的比她赚的都多;白景堂,表面上好听,搞了出口,赚了外汇,可里外忙活,也没剩多少。
别人就更不值得提了,不是在家做饭就是给下一辈哄孩子。只她结果最好,钱进的多,花得也冲,大人孩子个个穿得光鲜,冬有冬夏有夏,买了别墅小车不说,存折里还进了一大笔。这一切为什么来得如此痛快呢?
是天时、地利,还是人和?答案是:都离不开。
天时,很好理解。鼓励个人做买卖,这就是天时。过去行吗?父亲一生喜欢做生意,但他只能偷偷摸摸的做上一小点,倒腾个西瓜香瓜什么的,也没赚到钱。她并没想过,却就干起来了,这不是天时是什么?
地利,是了。这是最主要的了。下了岗,全公司的人都想做生意了,也都不排除开个饭店或出个摊床什么的。但除了我罗迅之外,再没有第二个开起来的。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处所。当然,也可以租个房子。但租房子就不同了。花一大笔钱装修,还要投设备,干不好撤身都很难。
就像打麻将,三家输一家赢,多少人干不下去,赔得穿不上裤子了。我罗迅干起来了。这干起来的原因,就是因为有房子。
房子是经理屈之林在得知外贸要解体时,给罗迅的最后晚餐。那时罗迅慌了,跑去了他家。两个人没顾得做什么,罗迅就哭了。
“哎哎,怎么了,哭什么呀?”
之林扔过来一条毛巾,还做了一个要搂抱的动作。罗迅将他推到一边。
“都是你,非要把我弄到这么一个兔子不拉屎的单位。你还有这样的闲心!”
罗迅气得一把将毛巾摔到他身上。
“不至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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