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野兽(第2/3页)  八月兰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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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另外一副嘴脸。我也不能说人现实还是怎样,但是始终一些东西还得靠自己去争取,只是失落在心里横亘着久久无法跨越。

    雨这种东西,与愁最为搭配,哪怕南朝后主千古词帝将之形容为春水,或许是我还未见过那连绵的春水,但是秋雨就在我眼前,仿佛伸手就触手可及的寒意盘旋在窗外,只待你临门一脚,就如同巨浪翻滚,一口就可以将我吞的渣子都不剩。拍打着砖墙的雨水如果也有思想,是否能够与我共鸣?

    我想起了家里小灶上陈年的灰和油渍,凝固在一起难以去除,就好像是扎根在门前的老柚子树,挖掘机也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才将其连根拔起。和这场一直不断算停下来的雨一样,就这样看着它一直不停歇,就好像时光就在我手中静止,我可以恣意流连。当下课铃响起,我才发现原来时光并不会为谁而刻意停留,在残酷的时光面前,没有地位可言,任何物种都是公平的。

    过去和历史的区别就好像城兰中学和天安门一样,不存在可比性。换一种说法就是被人铭记在史册里的就是历史,只存在于自己脑子里还死皮赖脸不肯忘掉的就是过去。对于我而言,很多人都已经成为了过去,只是不知下一个是否会是马潇潇。偶尔我会想我到底看中了马潇潇什么而那么喜欢她,脸吗?或许有一点。在刚认识的时候不可否认是这样,但是现在的话,不全是,顶多两分吧,更多的还是习惯了有这样一个人在我身边陪着,以至于在这里生活着不那么枯燥和单调,虽说体育课和课间会跟着潘晓涵韩君玮他们躲进厕所一番吞云吐雾,但是有些东西并不是基友可以给予的,这至少证明了我不是同性恋。

    或许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是已经习惯了对方在自己生活里扮演的角色,哪怕那个人浑身都是缺点,多得就像是山里的野狗身上的虱子一样。二叔三十岁的时候娶了一个文化水平只有小学程度的媳妇,不说我二娘家世是否显赫,就拿我二叔可以写一手拿得出手的好字和见识不低的谈吐来说,我二娘和二叔之间就不是一个量级,但是这样两个人就是鬼使神差地走到了一起,虽说逃不了老一辈的包办婚姻,哪怕现在这个时代,二叔仍然没有逃脱那个噩梦,或许他博览群书而憧憬的美好生活已经在现实的压迫和爷爷奶奶的催促下和我的梦想一样化为泡影。

    但是现在二叔和二娘依旧很幸福,偶尔会小打小闹,但我认为那都是生活的调味剂,只让他们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一双儿女膝下欢乐,这是很多人都羡慕的生活,包括我在内。

    二叔其实还教会了我一样东西,那就是认命,现在我已经认了,只是仍然不太想放手。试想,有谁可以真真正正洒洒脱脱地放弃那些已经在手里牢牢抓紧的东西,这和破门而入当那强盗有什么区别?

    这些我只能独自承受,无人可以诉说。并不是没有这样值得信任的对象,但是有些东西一说出口就变味了,我不想我的朋友们觉得我是一个懦弱不堪的人,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哪怕上次在潘晓涵他们宿舍洗澡,我也要压抑着自己的哭声,或许我的潜意识里的大男子主义就认为男人就只是一种只能流血不能流泪的生物吧。

    一个人想东西最容易钻牛角尖,然后就出不来,难过的时候只会越来越难过,愤怒的时候也只会越来越愤怒。现在的我就是陷入了这样一个死循环里,谢顶坤和罗少荣丑恶的嘴脸一直在我脑子里转啊转的,我仿佛就已经看见罗少荣提着大砍刀劫持了马潇潇,而谢顶坤还在一旁幸灾乐祸。

    下课的时候老徐自己离开了教室,忽然潘果果起了玩心,故意碰了我一下。这个时候的我和火药桶没什么区别,只是一瞬间的事,藏在我灵魂深处的野性在潘果果的碰撞下一触即发。潘果果本能的叫出声来。

    倏地,我感觉全身的肌肉在那一刻前所未有的戒备起来,甚至是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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