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我又回来啦!”李大公子抵达京师的时候,转眼又要过年了,全城上下,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就算是平时剑拔弩张的阉党,楚党熊廷弼就是楚党骨干,浙党,东林党等的官员,见面也大多还是互相拱手打个招呼,也不再像之前一副板着个脸不理不睬的样子。
李沐在京城有侯府,是他第一次进京献俘的时候买的,去东南上任之后,倒是一直没有荒废了,留了几个以前辽东侯府带来的心腹家人看着宅子,按时让人打扫着,倒是一点也没有显得破败。
到了自己家,感觉当是不一样的,李大公子一进门就开始放飞自我了。时间已近年底,京城天寒地冻的,所有人都裹着厚厚的棉布大袄,到了宅邸之中,自然地龙滚热,温暖如春。李沐刚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拉着舒菡,一阵小跑着到了自己的书房里。毫无形象的扒拉下傍身的大袄,径直往小床上一扔,就把伊人拉到书桌边,神秘兮兮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来。
“这是什么?”舒菡好奇的看着李沐手中的那个天丝绒的小盒子,眼里放出好奇宝宝一样的光芒。
“我跟你说,这玩意儿也就在这个时代,通商泰西的时候我能让人搞过来,也算是假公济私一回吧,要是再过个几百年,把我卖了我都买不起。”李沐一边絮絮叨叨的不知道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一边轻轻打开了那个小带着丝绒的小盒子。
盒子打开,里面依旧是精美而昂贵的天鹅绒,而在盒子的中间,放着一枚小小的戒指,上面有一颗看上去大约三克拉的钻石,在书房极好的光线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戒指之物,在中国很早就有发明,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在古时一开始常用于皇宫大内之中,嫔妃们将戒指置于手指上,表示怀有身孕或者天葵已至生理期,皇帝不宜临幸,直到后来才逐渐演变为美观之用。
至于钻戒,大明大部分人是没有见过的,一来中国金刚石产量过于稀少。二来打磨钻石在这个时代极为复杂,强度很高,通常使用金属丝蘸钻石粉膏手工锯切,大明还没有此项技术,所以戒指大多使用高纯度黄金为主。
李沐觉得自己是求过婚了,舒菡也当面答应了,这在后世下一步基本就是要领证儿了。但是求婚的时候没有戒指,多多少少还是让李沐心里觉得少了点什么。虽然西方的舶来品不一定就比我们的更好,但是李沐喜欢这种直白的爱意表达方式,自然做就要做全套了。所以这才让西班牙船长花费重金从海外收购来一枚比较大的钻戒。当然论切工自然不能和后世的钻戒相提并论,很多地方都打磨的不够光滑,但是如此规格的钻戒在大明帝国,也算得上是只此一个,别无分号了。
李沐其实一开始买这个戒指,还是有些犹豫的,你看现在虽然只有舒菡一个名分正统的“女友”,但是这可是大明一六二三啊,腐朽黑暗的旧社会啊,没人规定我只能娶一个嘛,到时候要是家里还要有别的少奶奶,李妍儿,洛鸢。。。哪怕伊宁,也应该一视同仁嘛。
我去那得要多少钱。
这一个小小的戒指,白银七百两,概不还价。李大公子的年俸大概也就这个数儿了,这要是给每一个红颜都送一个,不贪污,基本是不可能的。
这枚戒指,是定远号从江南带过来的,当时李沐还是心疼了好久,就这么个小石头,不当吃不当穿的,为什么这么贵呢?
当然这个问题,全球的男人问了好几百年,最后无不选择向“小石头”屈服了。
舒菡虽然是满族人,虽然是古代人,虽然武艺高强,虽然刁蛮任性,虽然绝美动人,虽然再多,都是女人。只要是女人,就没有不喜欢心爱的男人送给自己的礼物和惊喜,贵重也好,平凡也罢,只要知道他用心了,姑娘就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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