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在快要死的时候,往往会回忆过往。
这句话对不对,当然要看环境。
一个前提条件是,他还有回忆过往的时间。
如果是被秒杀,那么当然回忆个卵。
不过,乔布斯还有三五天苟延残喘的日子,因此有足够的时间去回顾过去。
如果重来一世,他会不会选择做一个好人?
在快要死的时候,这些西方人,总是纠结于究竟是下地狱,还是上天堂。
乔布斯出生于贫民窟,却依靠着贫民窟,最终成为了亿万富豪。
因为他从事了房地产开发,用暴力手段拆掉贫民窟,建起来高楼大厦,再高价卖出去。
这个过程中的血腥和肮脏,就不用赘述了,写出来绝对是一本经典的自传。
所以,他不是一个好人。
甚至在这最后时候,他也总结了一下,觉得如果重来一次,再回到那贫民窟,他依旧会这么做。
“咳咳咳,看来,我是注定要下地狱的。”
有了这个判断,乔布斯心里倒是释然了一些。
“其实,下不下地狱,又有什么区别?我哪一天不是生活在地狱中?”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抱怨,但他是真的这么觉得。
乔布斯年轻的时候,其实很悲惨,他患有小儿麻痹症,走路东倒西歪。
年纪大点后,更是只能坐在轮椅上。
也因为小儿麻痹症,他不能人事,从未感受过男人的乐趣。
所以,他没有后。
更过分的是,那基本没大用的玩意儿,还患了癌。
与贫穷都,与病魔斗,与各种人斗。
其乐无穷?
不,其痛苦无穷。
他这一生,在别人看起来,充满了传奇和光鲜亮丽,简直是一部励志奋斗史。
但是只有他自己明白,这有多么痛苦。
不过,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他已经是一个要死的人,想那么多,其实没什么意义。
躺在病床上,全身老人斑,头发已经掉光了,也许还剩下一两根?
鼻子里插着呼吸器,肺部如同垂死的鱼儿,活着破旧的鼓风机,在艰难的起伏。
这种声音,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如果不是法律或者道德不允许,听到的人会想亲手解决掉他的痛苦,也解决自己耳朵的痛苦。
他快死了,也许明天,活着后天?
只有真正面对死亡的时候,才知道哪怕多活一秒,也是好的。
乔布斯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选择将遗产捐出去。
不是他觉得没有必要,而是因为这庞大的遗产肯定会引起无数人的眼红,要是什么都安排好,那么谁来争夺?
“我的财产,说白了都是抢来的,谁有本事,谁抢去好了。”
就在这个时候,上一剂麻醉剂的药效快要过去,癌症的疼痛顿时又开始折磨神经。
啊——啊——好疼。
即便是呻吟,也显得那么的无力。
摁下绑在指头上的呼叫器,门很快吱呀一声开了。
“医生,再给我打一针。”
“医生,医生……”
叫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回应,他艰难的睁开眼睛,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人。
好一会儿,才看清:“不对,哈维医生哪去了?你是谁?”
他看到的,是一张年轻英俊的面孔。
“你好,乔布斯先生,我叫王小四。”
这个年轻人,竟然是王小四?
如果是平常,见到陌生人闯入房间,乔布斯有权利肆意开枪。
可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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