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烟雾缭绕中的人,虽看不真切详细样貌,可左脸的一道长疤,却能生动地放大于观者的眼前。
得到了“住户”的方向指点,芳卿就完全丢掉了自己的直觉,只顾闷头往前冲。
芳卿的思绪在回忆里四散,曾记得当初的自己,应该是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是喜欢“探索”的孩子:
她自己敢往假山顶上爬,因此被筑窝山顶的马蜂蛰过;
她能从锁着的铁门缝里钻进荒废的厂房,甚至还在人家废弃的锅炉里铺上稻草睡过觉,后来自己那处“世外桃源”被更大的孩子占据,她才难舍地离开;
芳卿似乎从来不惧寻找新的路线,良好的方向感加上胆大心细,让她在发现未知的路上,收获了种种“未知的惊喜”。
芳卿在巷子里又继续走了大约几分钟,也就是三四百米的样子,按照老人家的说法,大路应该就快要到了,芳卿添了一下嘴唇,看了看地上自己被太阳晒蔫后,明显缩水的影子,加紧了脚步。
右手边的一扇猩红色的大铁门刺激了一下芳卿的神经,抬头张望时,前方几十米处,赫然呈现了一道拦在路尽头的墙,芳卿心里哀怨道:她姥姥的,点背到家,正宗的死胡同啊。
可刚刚那老人不是说可以走出去吗?难不成人家都是飞出去的?
目测墙高两米以上,上方还插着明恍恍的碎玻璃碴,得,天上也是飞不过去了,还是原路返回比较保险。
做人还是要往好处想的,说不定这墙也是新建成的,老人家不知道情况罢了!
芳卿脑中只是一念,就拿定了主意。
正待转身时,忽然从墙下面包车里走出来一个人,芳卿明显感觉自己心里嘎嘣一下,能听到脆弱神经断裂的声音。
刚开始,芳卿还以为那车是报废的呢,因为与其说那是车子,不如说是安装了四个轮子的废铁盒子更准确,周身多处掉漆而形成无数的锈斑不说,还有落满厚厚灰尘的玻璃。
所以,刚才压根就没正眼看它,自动忽略了那个物体的存在,反正卖废铁也不值钱,没人要的车子扔在死胡同里不奇怪。
车子里下来的人站在原地,一甩手给自己点起了一根烟,直勾勾地冲芳卿看过来。
芳卿知道自己脸上没长花,冷不丁被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陌生人盯着看,立刻警惕地握紧手机,心里合计着有哪里不对。
当最初视线划过车子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什么?哪里反常呢?
哪里?
哦!芳卿刹那想通,是车上的灰尘不对!
前两天,整个卫市都一直在下雨,那破车子上面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积灰呢?
还有,前挡风上的灰尘明显是被清理过的,而侧面玻璃却被糊的严严实实的,这都说明面包车是最近才开到这里的,最早是昨晚过来的。
一辆旧车子,新停在一个死胡同里干嘛?
芳卿余光看了一下周围,老市区没有多少高楼,巷子周围三四层的老楼居多,也就是说,现在楼上即使有人的话,能看清巷子里面所发生情况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芳卿一下闪过这么多的念头,大脑还来不及强行喊停,等待作出下一步思考指令时,拇指已经比脑回路快,迅速按在了快捷键上,一键播出了何遇的电话,这是第一反应,足以证明何遇在芳卿心中,已经上升到:
有问题,找何遇!随时能惦念想起来的地位了。
但,要是真有危险,何遇这杯远水如何能解得了近渴呢?
可此刻,这样打电话的策略也没错,人在紧张害怕的时候,是需要找人说话壮胆的,再说了,现在还是大白天,通过一些言语通话里的技巧,是完全有可能震慑到那些心怀不轨之人的。
电话只响了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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